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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3月0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相关工作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切实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云路投质监【2017】546号)文件要求及安排,为确保云南武倘寻高速公路建设第二总监办第四驻地办(以下简称:四驻地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防范监理工作取得实效,有效杜绝高层建筑火灾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落实好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部门和岗位责任
    驻地办认清形势、高度重视,结合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大与项目集团公司“四大行动”、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等系列安全生产文件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之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驻地办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和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为本项目建设监理和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本驻地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邓忠海 第四驻地办监理工程师
    副组长:余义华   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何敬轩:  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
    沈  鹏 交通工程(安全设施)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 
    任宗铎 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
    熊  伟 试验监理工程师    李红云 环水保专业监理工程师
    王贵华 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  黄力武 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      
    第二总监办第四驻地办所属各现场监理人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相关工作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和部署,统筹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驻地办安全监理办公室,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何敬轩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排查整治、记录及资料报送工作。
    三、 工作目标
    驻地办现已行动起来,紧紧围绕消防工作特点,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演练,精心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证项目施工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四、 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驻地办积极组织施工项目部接受并配合好属地政府和消防安全监管单位的检查,作为责任主体组织对本分部消防安全机构、职责、制度、全员宣传、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培训、初期扑救演练、应急管理、责任措施落实到位等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层建筑“楼长”制。
    2.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针对驻地办自身办公区域、供配电设施、消防通道、施工驻地,现场、临时用电、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油料储存和使用物资仓库等重点部位,组织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消防自检自查工作,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清单,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实行清单化管理,责令限期整改。确保人员、责任、措施、期限、预案“五落实”,最终实现100%整改销号,落实整改闭环。
    (二)抓好应急演练
    驻地办组织干部职工和一线作业人员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使每个职工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增强引导人员疏散要领,做好演练记录、评估记录等演练台账,并根据演练时效进一步完善火灾应急制度、预案。
    (三) 抓好宣传教育培训
    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四) 继续开展好电气火灾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交基建【2017】10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58号)文件要求,继续开展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五) 抓好督查考核
    不定期开展抽查,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高度重视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切实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专项活动方案,精心谋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扎实深入落实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人群的薄弱环节,认真对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有效性,强力整治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将隐患消除于萌芽。
    (四)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驻地办要求驻地办自身与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岗位和具体人员,防止消防安全责任断链。以精细化、专业化的管理态度,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措施、预案落实情况的督查,突击检查和重点抽查,严肃奖惩问责机制,坚决堵塞监管漏洞和盲区。对工作不落实、排查走过场、隐患整治不力、敷衍塞责的,将进行追责问责。
    要求凡工作不力,对发生火灾事故的施工部位,实行综合社会治安管理“一票否决”,同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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