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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安全教育手册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3月30日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集团公司组织有关人员,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写了本手册
        《手册》包括了公司概况、建筑工人安全生产须知、安全基本常识、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内容 。
        一、 项目部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贯彻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先教育、后上岗","先防护、后施工,不防护、不施工"的管理制度。
        4、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坚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贯彻实施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责任目标考核,严格遵守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 施工方案编审、落实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验收等各项制度。
        2、控制大气、粉尘、噪声、废水、污水污染,做到施工区道路硬化、场地净化、生活区绿化,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业健康、环境管理要求。
        3、遵守职业纪律、珍惜职业信誉,重视安全生产,实现文明施工,厉行增产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珍惜一砖一木,做到工完场清;团结互助,提倡遵师爱徒,学习上进,掌握建筑技术,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生活。
        (三)、项目部安全管理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组织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组织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核后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组织项目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负责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中的项目、班组二级安全教育、考试及培训工作。
        5、召开项目安全例会,组织班组安全活动,组织项目定期、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6、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立即报告上级单位,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对各类事故必训查清原因和制定改进措施,作到四不放过。
        二、建筑工人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一)、建筑工人安全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做到持证挂牌上岗作业。
        2、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执行标准、规范,掌握本工种的安全 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增强安全技术素质,提高自我防护的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工人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互相监督。对初上岗工人要热情传授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虚心学习安全生产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4、认真开展班组岗前教育、岗前交底、岗前检查和岗后检查。做好文明施工,各种机具设备及时维修保养。
        5、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等,自觉维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爱护安全标志、坚守岗位职责,不违章作业,不冒险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6、工人有权越级报告一切违章违纪行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实向项目部管理人员或班组长报告。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二)、建筑工人一般安全须知
        1、施工作业人员要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施工操作过程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架子工、电焊工、施工电梯司机、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工、打桩机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操作培训,经考试和体检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上岗作业。
        3、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扣好安全带;在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的高空、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高度距地面2米及2米以上)要有防护栏杆、拦脚板和安全网防护。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施工现场严禁赤脚或穿三鞋(拖鞋、硬底鞋、高跟鞋)。
        4、爱护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安全警示牌,不得擅自搬移或拆除。需要搬移或拆除的,必须经安全员审查并报项目经理同意,但应采取其他有效预防措施。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四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五临边"(无外架的屋面周边、无外架的框架结构楼层周边、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跑道斜道的两侧边、缷料平台的两侧边)等危险处,应设置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通道口搭设双层防护棚,并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危险地带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7、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及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边坡、支护形式、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施工机械设备距坑边水平距离(一般不小于1米)和材料堆放高度(不超过1.5米)。往坑槽运材料,应由专人指挥。
        8、高处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工具、材料、物品要放置平稳,使用的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传递物件严禁上下抛掷。
        9、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应拴挂在牢固的挂点上,严禁在未固定牢靠的支架、结构上栓挂安全带。没有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梁、石棉瓦屋面、刨花板或三合板顶棚及其他构件上行走和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信装置或联络信号,并有专人指挥。
        10、梯子、升降架、吊篮及各种脚手架、平台、马道等,使用的材料及绑扎、制作、设置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斜道和脚手板应设置防滑。乘人用的电梯、吊篮等要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高处作业要按指定的通道上下,不准随意攀爬,严禁乘坐起重机械、提升机及运料的吊篮、提升平台等上下。
        11、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向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两人同时在梯上作业。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12、悬空作业采用的吊篮、挑架、须经专门设计。吊篮周围须设有防护栏杆、踢脚板或挂立网,设置两道以上的安全绳。挑架外侧应严密封闭立网。不准将起重设备作吊篮使用,也不准将操作吊篮(架)挂吊在起重机臂杆上。
        13、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架、龙门架等机械设备和钢管脚手架,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则应安装防雷装置。若最高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其保护范围按60°计算能够保护其它设备,且最后退出现场,则其它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14、及时清理高处作业的废料及安全网上的坠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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