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吊装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31日

1. 龙门吊拼装完成后,应按照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
2. 移动式龙门架除进行静载试验外,还应等载在轨道上往返运行一次,检查龙门吊在移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
3. 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
4. 钢丝绳必须按照设计荷载要求,选用适合的标准绳索,在使用中,应当经常注意检查,并做到必要的维护。
5. 吊装作业时,必须安排专门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统一指挥。
6. 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操作,指挥信号不明确,严禁起吊,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应立即执行。
7. 开车前或操作中接近人时,须鸣铃或报警。
8. 吊装的吊物要捆扎牢靠,吊钩要找准重心,吊物要垂直,不准斜吊或斜拉。
9. 严禁超负荷或被吊物重量不清时起吊,物体起吊时,严禁人员站在吊物上,其下方严禁站人。
10. 起重机在起吊满载或近满载时,应先将载物吊起地面20~50公分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定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靠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进行提升。
11. 吊起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将重物提高到可能遇到障碍物0.5米以上,运行时被吊物不得左右摇动。
12. 开动和停止电动机,应缓慢平衡地操作控制器,作后面移动必须等机、物完全停稳后方可操作。
13. 作业遇到有停电或其它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
14. 起重机在作业闭合主电源之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处于停止状态,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置于停止位置,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的运作是否正常。
15. 被吊物菱角处与绑扎钢丝绳之间必须加衬垫。
16. 起重机的结构或零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严禁进行起吊工作;施工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或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吊装工作。
17. 当吊装作业结束时,应将起重锚锭安全,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
18. 龙门吊拆除时,应遵循安全技术措施。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