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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1月12日

项目名称:                        编  号 :  

施工单位:                                           

交底工序或工程名称

起重吊装作业

安全注意事项及措施

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午

参加对象

及人数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   共   人

交底人


交底地点


记录人


一、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

1 起重机的内燃机、电动机和电气、液压装置部分,符合相关规定。

2 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3 起重机应装有音响清晰的喇叭、电铃等信号装置。在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应标以鲜明的色彩标志。

4 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5 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6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7 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8 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9 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

10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没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1 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梭角之间应加垫块。

12 起吊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拴拉绳。

13 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4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5 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以下规定: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表1、 与输电线的最小安全距离输电线电压(kV)。

外电架空线路电压等级 (kV)≤11-1035-110220330-500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最小安全距离(m)4681015

表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垂直安全距离

外电架空线路电压等级 (kV)<11-1035垂直安全距离(m)678

16 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使用编结的钢丝绳,其编结部分在运行中不得通过卷筒和滑轮。

17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当钢丝绳出现断丝或磨损使钢丝绳直径显著减少时,应及时更换。

18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

(1)表面有裂纹、破口;

(2)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4)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

(5)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二、起重吊装作业   “十不吊”规定:

(1)无专人指挥,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2)设施有安全缺陷、支撑不安全不吊。

(3)吊物固定状态未消除、有附着物不吊。

(4)吊物未拴引绳、无人牵引不吊。

(5)吊物上站人、危险区有人不吊。

(6)吊物内盛有过多液体不吊。

(7)斜拉不平、超载不吊。

(8)吊物棱刃未加衬垫不吊。

(9)与输电线路无安全距离不吊。

(10)环境恶劣、光线不足不吊。

三、起重工岗位危险告知书

 你将从事的起重吊装作业,存在着机械倾覆、坠物伤人、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无证人员不得独立顶岗作业,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2、吊装前必须严格检查所用的起重机械、吊装工具、绳索是否正常完好。严禁超负荷吊运、对超高、超宽物体的吊装。

3、上班按规定着装,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须系好安全带,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备带工具袋,严禁从高处向下乱扔物件等,严禁酒后进行起重作业。

4、在吊装作业中,提升或下降必须平稳,不准有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不允许任何人随同吊装设备升降,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停电)中断等,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吊装物体悬空过夜。

5、梁板等重型物体起吊前应对吊环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6、起重设备的性能必须完好,认真做好小型起重设备的保管维修和保养工作,定期检查,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

7、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

四、主要危险因素:触电、构件脱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空坠落、机械倾覆等)。

(1)控制要点:

1、严格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作业前后进行安全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5、吊装构件要确保安全稳定性、捆绑要牢固可靠。

6、机械操作人员严禁酒后上岗。

被交底人员在下框签名


 注:本交底书一式两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格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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