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人:
被交底人:
石场安全技术交底:
1、在石场及路基石方爆破地段的两头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2、石方爆破应有爆破人员的爆破证及其他手续。
3、爆破器材严格遵照当地公安部门的规定,完善审批手续。爆破器材的运输、使用、存储过程中,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1986)的安全管理规定。炸药库、雷管库严格按规定设于远离生活区外,安排专人日夜看守,按规定保存和堆放,严格发放制度。
4、石方爆破应从上向下以一定角度爆破,严禁直接在岩下钻孔爆破,防止仰角过大,山体因钻孔、爆破影响致使裂缝变大、山体发生松动,造成滚石或塌方。
5、每天开工前和开工后,各机械操作手和施工及管理人员必须检查施工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绳、安全桩等),有故障的及时维修。
6、每天开工前和开工后安全员必须对所施工的山体进行详细检查,发现有裂缝变宽、滚石等危险情况及理处理或上报班组负责人或上报项目部,在危险情况排除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7、石场及路基石方爆破作业面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坡面较陡、较高处一定要打安全桩、拴安全绳,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栓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
8、打眼时必须注意炮眼的方向,尽量避开电杆、电线、通信及电视光缆、房屋、沿线构造屋,如遇特殊情况无法避开时,应采用特殊措施尽量减小爆破对其造成的影响,如在炮眼上盖竹篷等。
9、炮眼装药作业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仔细检查药量、导火索及装药情况,尽量避免哑炮,争取一次起爆成功。
10、在起爆前,在道路的两头200米外设专人进行交通管制,起爆后,在确认无哑炮的情况下对起爆山体进行排险,排险人员必须带安全帽、拴安全绳,用木棒、钢钎排除山体危石,观察山体变化情况,在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恢复交通。
11、在坡面上进行钻眼、装药、清危等作业时,注意观察下方是否有人、物,及时处理,以防滚石伤人。
12、新来的施工人员,班组负责人或安全员必须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后,才允许上岗。
13、下雨后,应对山体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松动、裂缝变大、危石、渗水等现象,应派专人进行排险,排险不能完全处理的如渗水,必须等情况好转无塌方、滚石危险后才能开工。
14、班组施工及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施工机械、用电等其他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
15、制度奖罚制度,督促全体人员做好安全生产。
16、班组施工及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严禁打架斗殴、偷盗等现象,违者项目部将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17、班组施工及管理人员必须做好森林防火,严禁在野外用火、不准乱扔未熄灭的烟头,防止造成火灾。
18、班组施工及管理人员必须注意自身安全,禁止下河洗澡,严禁攀爬陡崖,严禁在悬崖或陡崖下逗留,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19、石场爆破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安全员王继文负责。
宁强县大禅四级公路改建工程
项目经理部
二OO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