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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沟槽开挖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2月28日
                 管道沟槽开挖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黄浦路泵站及进出管涵工程
施工单位
武汉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管道沟槽开挖
一 般 性 内 容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
2.土方工程开挖前编制开挖方案,并按认可后的方案进行开挖。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 2~3m,堆土要在 1m 以外,且高度不得超过 1.5m,严禁偷岩或在孤石下挖土,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
5.在基坑或深井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严防上面土块及其物体下落砸伤头部,遇有地下水渗出时,应把水引到集水井加以排除。
6.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7.在水下作业,必须严格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并穿戴防护用品。
8.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9.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10.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11.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 2m 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内 容0
1.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2.电缆两侧 1m 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负
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作业人员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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