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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塔吊安全使用监理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8月24日

现1#宿舍楼南侧塔吊已安装完毕,带使用备案登记后即将投入使用,须做好以下事宜:
1、对塔吊施工人员进行专业的安全教育,同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双方签字。
2、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人员必须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3、在塔吊醒目部位悬挂“十不吊”,并严格执行、严禁攀爬等安全警示标牌。
4、塔吊设有专用电箱,其他电线不得接入塔吊专用电箱。
5、遇有六级大风以上及暴雨、大雾天气,应停止作业。
6、夜间塔吊施工时,必须确保塔吊使用充足的照明,并有行灯标志,对夜间工作的塔吊的塔身或其他部位设置对着工作面的用聚光灯照明。
7、多台塔吊施工时,必须落实防碰撞措施。
8、地面指挥人员与塔吊司机应配备对讲机等联络设备,起吊前应捆扎牢固,长短不一致的,严禁混吊,同时应有应急救援预案,正常情况按指挥信号进行,但对特殊情况的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停止,零星材料必须装入容器内吊运。
9、塔吊的旋转半径进过毗邻施工单位时,必须落实安全协议;经过道路、高压线时,要做好防护措施。
10、塔吊停用后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有书面检查记录。
11、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12、做好塔吊的检查保养及维护记录,确保各部位(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及各保险装置有效,做好吊运用钢丝绳的检查,并按《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要求做到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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