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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危险源辨识研究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02日

  摘要:安全是煤矿生产永恒的主题。煤矿企业具有人员多、作业分散、设备设施多、分布面广、自然条件恶劣、不安全因素多、作业环境复杂、管理困难等特点,工作场所处于经常变化之中,自然灾害和生产事故的危险源始终影响和制约着煤矿的安全生产。对于煤矿这样的复杂工业系统,紧紧依靠安全技术系统的可靠性和人的可靠性,不足以杜绝事故,而直接影响安全技术系统可靠性和人的可靠性的组织管理因素,已经成为是否导致复杂系统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

  现代煤矿管理最明显的特征就是系统化管理,即以系统安全的思想为基础,从企业的整体出发,把管理重点放在事故预防的整体效应上,管理的核心是系统中导致事故的根源-危险源,通过危险的辨识和控制来达到控制事故的目的,使企业达到最佳安全状态。因而,在我国煤矿企业实现现代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就变得非常必要和迫切,是当务之急。本文的研究,可以为煤矿实现现代安全管理提供部分参考依据,可以在全国同类地区进行推广,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关键词:安全生产   重大危险源   辨识   德尔斐法

  一、文献综述

  我国的煤矿生产企业对井下危险源的系统研究工作处于起步的阶段,这是因为国内外对危险源的研究重点是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强调化学性)辨识评价,而煤炭生产行业领域很少涉及这些危险性物质(除爆破炸药以外);另一方面,我国煤炭行业生产效益过去一直不佳,生产安全投入资金紧缺。目前,只有一部分效益比较好的、规模比较大的煤炭集团公司与国内一些科研机构开始对井下危险源进行了初步的研究。

  淄博矿务局利用危险源辨识与控制技术对老区通风系统进行了改造,取得了较好管理效果;充州矿业集团公司为适应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要求,也对所属煤矿企业进行了危险源普查工作,对危险源辨识方法作了初步的探讨。焦作工学院的张辅仁教授等人提出了矿山实体和虚体重大危险源的概念:虚体型危险源包括人、机、环境三方面的因素;实体型危险源是指煤矿生产活动中,实体存在的危险物质或能量超过临界值的物质,是生产系统危险和事故的内因,是造成灾害事故的物质决定因素。另外,国家及地方劳动保障部门也对煤矿企业危险源进行了研究,在这些研究工作中提出了一些评价方法。

  从国内研究的情况来看,煤矿危险源辨识与控制技术缺乏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也没有对井下危险源辨识分级形成统一的标准。因此,要对煤矿井下危险源进行有效、系统的研究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现代安全观念认为,发生在现场的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为事故的直接原因必须加以追究,但是它们只是一种表面现象,是其背后的间接原因的征兆,是根本原因-管理失误的反映。其实,大多数伤亡事故的发生除了有人的不安全行为之外,应存在着某种机械的、物质的不安全状态,即伤亡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共同作用的结果。

  二、煤矿重大危险源的含义和特性

  危险源是经过触发因素作用而使其能量逸散失控导致事故的具有能量的物质和行为,这些具有能量的物质和行为在生产过程中往往是以能量的形式存在的,只有在其释放、做功时才能发现。因此,对危险源必须进行辨识与分析后才能确认。煤矿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in coal mine):根据重大危险源概念及其界定思路,将煤矿重大危险源定义为可能导致煤矿重大事故的设施或场所,煤矿重大危险源在其内涵及外延上和其他工业领域的重大危险源有着很大的不同。煤矿重大危险源主要有下面四种特性:

  (1)煤矿重大事故波及范围一般局限于矿井内部。(2)在煤矿重大事故中,导致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失的根源,既有井下采掘系统内危险物质与能量,例如:瓦斯、自燃的煤、爆炸性的煤尘,也有系统外的失控的能量和物质等,例如:大面积冒顶事故中具有很大势能的岩石、透水事故中有很大压力的地下水或地表水、瓦斯突出事故中在地应力与瓦斯压力作用下突出的煤、瓦斯及岩石等。(3)煤矿重大危险源是动态变化的。随着工作面的推进,采区的接替,水平的延深,不仅井下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而且地质条件、通风状况、工作环境等都可能发生改变,进而可能使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发生改变。(4)煤矿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物质和能量在很多情况下是逐渐的积聚或叠加的。比如在通风不良的情况下,瓦斯浓度可以由0积聚到爆炸下限5%,甚至到燃烧浓度16%以上。再如老空区、废旧巷道的积水,回采工作面的矿山压力的逐步增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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