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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电气设备或设施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02日

 ③产生电击的原因。

  a.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在设计、安装上存在缺陷,或在运行中缺乏必要的检修维护,使设备或线路存在漏电、过热、短路、接头松脱、断线碰壳、绝缘老化、绝缘击穿、绝缘损坏、PE线断线等隐患;

  b.没有设置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安全电压、等电位连接等),或安全措施失效;

  c.电气设备运行管理不当,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d.电工或机电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失误,或违章作业等。

  (3)可能造成触电的场所。

  ①分布。配电室、配电线路等。

  ②伤害方式和途径。

  a.伤害方式。由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局部伤害,形成电弧烧伤、电流灼伤、电烙印、电气机械性伤害、电光眼等。

  b.伤害途径。

  直接烧伤:当带电体与人体之间产生电弧时,电流流过人体形成烧伤。直接电弧烧伤是与电击同时发生的。

  间接烧伤:当电弧发生在人体附近时,对人体产生烧伤,包括融化了的炽热金属溅出造成的烫伤。

  电流灼伤:人体与带电体接触,电流通过人体由电能转换为热能造成的伤害。

  ③产生触电的原因:带负荷(特别是感应负荷)拉开裸露的闸刀开关;误操作引起短路;近距离靠近高压带电体作业;线路短路、开启式熔断器熔断时,炽热的金属微粒飞溅;人体过于接近带电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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