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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1月01日

一、本规定适用于各种内齿轮绞车及滚筒直径小于1.2米的绞车司机。
二、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三、必须熟悉所使用绞车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能进行一般性检查、维修、润滑保养及故障处理,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四、必须掌握使用该绞车巷道的基本情况,如巷道长度、坡度、变坡地段、中间水平车场(甩车场)、支护方式、轨道状况、安全设施配置、信号联系方法、牵引长度及规定牵引车数等。
五、小绞车硐室(或安装地点)应挂有司机岗位责任制和小绞车管理牌板(标明:绞车型号、功率、配用绳径、牵引长度、牵引车数及最大载荷、斜巷长度及坡度等。
六、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七、严禁超载、超挂、蹬钩、扒车。
八、矿车掉道时禁止用小绞车硬拉复位。
九、在斜巷中施工或运送支架、超长、超大物件时,应按专项措施执行。
十、正常停车后(指较长时间停止运行),应闸死滚筒;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源。
十一、必须穿工作服,扎紧袖口,精力集中,严格按信号指令操作,不得擅自离岗。
十二、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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