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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安全须知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5月05日

为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及外来人员人身安全,使外来人员确实清楚了解并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保卫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须知,以规范进入本公司的所有外来单位或个人安全行为。
        一、所有进入公司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进入公司人员必须保持着装整洁,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或打赤膊。
    2、进出公司,请主动出示证件登记,接受保安人员安全检查,严禁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公司。
    3、首次来厂业务人员必须在接待室或电话联系并有对口业务单位人员带领下方可进厂。必须佩戴本公司发放的出入证件。
    4、厂区内禁止吸烟(接待室除外)、点蚊香、饮酒。
    5、在公司内严禁追逐打闹,在无本公司工作人员陪同下不得随意到处走动,并遵守厂内交通规则。
    6、需要到办公楼办理业务的人员,应在门卫处主动进行登记,并和对口业务单位或人员取得联系,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入办公区域。
    7、需要进入生产车间和仓库应先在前门门卫室登记,经门卫联系证实,凭门卫发放的“出入证”,并在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车间和仓库。
    8、进入生产作业区域,应走人行通道,并遵守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
    9、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或生产区域,且应绝对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不得随意在厂区乱转。
    10、在装/卸货过程中除装/卸货搬运工外,严禁其他任何人到车厢内或车厢顶部进行其他作业。
    11、在生产车间、仓库区域,不允许奔跑。
    12、所有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服从保卫人员的指挥,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不得在厂区内随意乱开、乱停乱放、乱鸣喇叭、漏油、丢脏物。
    13、在公司厂区内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修车、洗车。
    14、所有机动车辆在公司内限速为15公里/小时,不得超速行驶。
    15、厂区内严禁车辆人货混载行驶。
    16、厂区内严禁睡觉。
    二、外协商户或承包商派驻人员除遵守上述规章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所有外协厂或承包商派驻我司人员必须到行政管理部进行登记备案,并办理相关出入证。
    2、进入公司内必须佩戴本公司发放的相关业务出入证,不得带非自己公司且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公司或将出入证借给他人使用。
    3、未经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同意,不可使用本公司的机械、设备(例如:叉车、登高车等)。
    4、叉车等机械设备进入厂区,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资格证,叉车在厂区内限速5公里/小时。
    5、消防水只限于消防灭火用,不可用于其他用途(例如:清洗地面),如遇特殊情况,须经行政管理部消防管理人员批准后并作统一安排。
    6、遵守动火作业要求,动火作业需事先由经办部门与施工人员向公司行政管理消防提出申请,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移除附近的易燃、易爆品。
    7、遵守安全用电要求,用电前需事先由经办部门与施工人员向公司制造部提出申请,由电工配合,并严格按用电安全规范进行操作。
    8、如不幸发生意外事件(包括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工作场所环境损害等),不论轻重,一律先向对口部门或人员报告,再向行政、企管管理部报告。
    9、所有进入公司人员皆应遵守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接受公司管理。
    三、违规处罚:
    1、对来我司的办事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按以下条款给予处罚:
    (1) 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不按规定佩戴出入证的,第一次处以10元罚款,但拒不服从管理或第二次发现的,处以20元罚款,态度恶劣的处以50元罚款,并取消其进入本公司的资格;遗失出入证的,每个罚款50元。
    (2)外来人员必须保持衣着整齐,文明送货,礼貌对待他人,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或打赤膊,严禁追逐打闹,侮辱门卫人员,否则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
    (3)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公司,需主动出示证件登记,接受保安人员检查,严禁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公司,否则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4) 进入厂区严禁吸烟(指定吸烟点除外),违者处以100~200元/次罚款。
    (5)严禁踩踏草坪和损坏花草树木,严禁随意乱丢垃圾或未按垃圾分类(可回收、不可回收)弃置垃圾的,违者处以50~100元/次罚款。
    (6)外来人员未经批准进入我司办公楼,或者在没有在接洽部门人员陪同下私自进入生产车间和仓库的,将按每人每次100元进行处罚,并通知外来人员单位出具担保书;再次违章对外来单位处500元罚款;对屡教不改的,取消其进入本公司的资格。
    (7)生产车间未经许可,严禁拍照,违者处以200~500元/次罚款。
    (8) 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未经相关管理人员允许擅自动用公司的设备、工具、装置等,每次处以50~100元罚款;造成公司设备、工具、装置等损坏的,除赔偿相应的费用外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视事故情形处以200~1000元罚款。
    (9)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严禁不按交通标志指挥,超速行驶或随意到处乱开、乱停乱放、乱鸣喇叭,严禁在厂区内漏油、洗车、修车,违者将处以100~200元/次罚款,拒不服从管理者作驱逐出厂区处理。如因车辆原因导致厂区设施、绿化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10) 在装/卸货过程中除装/卸货搬运工外,严禁其他任何人到车厢内或车厢顶部进行任何作业,更不得帮助搬运工进行装/卸货,否则处以500元/次的处罚。
    (11) 外来人员应保证送货、装卸及回收所用区域随时清洁、整齐;在搬运所送物料时,需将物料及放在指定位置,否则处以200元/次的罚款。
    (12)外来人员进入厂区的其他违规事项按公司相关考核标准执行处罚。
    (13)外来人员违反公司规定,但拒不接受我司按本标准处罚的,我司有权取消其进入本公司的资格。
    2、外来人员责任造成公司员工工伤的考核标准参照《工伤、意外伤害事故管理办法》
    3、外协商户和承包商负责对来我司的办事人员宣贯本规定,如办事人员违反本规定,除对办事人员进行处罚外,还将对其所在单位按500元/次进行罚款。
    4、因未能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自身的安全事故,其损失由责任人或责任人所在单位自行承担;若对公司财产或员工人身安全造成损失,公司将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并赔偿公司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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