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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9月29日

        为了做好2011年的交通安全工作,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给进出旅客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出行环境,按照上级对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结合本站实际,现就2011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布置如下。
        一、定期组织车站管理人员总结阶段的工作成绩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的措施办法。认真学习上级的文件精神,特别是近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批示,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深入反思,从中查找自已的不足,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从而加强对进站参营车辆的安全管理。适时和参营车辆产权人协调。按排时间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
        二、加强车辆出站的安全管理,严把“三关”,杜绝病车上路。对车辆、驾驶员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对资质不符的车辆、驾驶员不允许出站。严禁超员超载车辆出站,严格查睹“三危品”,严禁携带“三危品”乘车出站,对可疑行李开包检查,对携带“三危品”者,实行请出车站、没收“三危品”、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车辆档案管理,加强进站车辆的安全排查工作,对无效、过期证件进行严格排查,一经发现马上进行强制更换,对不能更换的不准载客出站,对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四、加强开展每日发班前的例查工作,由有资质的人员负责该具体工作,领导经常监督、督促检查,坚持车车上台,项项检查,做到排除安全隐患,对不合格的车辆,坚决要求修复营业,杜绝签章出车,杜绝病车上路。适时对经常不进站例检的车辆进行抽查,并进行必要的处置。
        五、晚上22:00到次日6:00前禁止参营车辆在三级以下公路上行驶。
        六、和参营车辆的产权人进行协调,督促车辆产权人和车辆维修企业签订汽车维修合同,保证车辆维修的质量。并督促8座以上客运车辆按时按装GPS。
        七、在重大雪疑等自然灾害天气时,积极配合道路管理部门做好封路工作,并关闭车站大门,禁止参营车辆冒险通过封路路段。在未封存路时,要检查车辆是否随车配备好防滑工具。平时是否配备好消防安全设备。     

        201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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