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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4月14日

    1、各种机械设备规定定期检修、保养,提高设备作业率和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

    3、设备防护装置要完善:

    ⑴机械设备中的转动齿轮,传动皮带,传动链条,砂轮及接近地面的联节轴、转轴,皮带轮、滑轮等,必须装有牢固的防护罩;经常开启的防护罩应与机械设备起动的电器开关构成联锁,即开启防护罩时,设备不能开动。
    ⑵机械设备的制动器、离合器、限位器及互锁装置等,应灵敏可靠。
    ⑶每台机床应有单独的电气开关,以便随时切断电源。
    ⑷机床工作灯和钳工台照明灯的电压不得高于36伏。
    ⑸干磨和削铸等产生粉尘的工作应有吸尘装置;用油冷却和电火花机床应有吸雾装置。

    4、有裂纹,裂痕或强度不够的砂轮,禁止使用,安装或更换砂轮时,不能用锤敲,以免砂轮发生裂纹,安装时砂轮夹紧法兰盘不能小于直径的1/2或大于1/2,法兰盘与砂轮间要垫一毫米的厚纸皮。

    5、起重设备:

    ⑴起重设备必须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⑵作业前和作业时,必须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

    “四检查”即:
    ⑴检查行车、葫芦刹车的可靠性。
    ⑵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是否牢靠。
    ⑶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是否紧固。
    ⑷检查起重物件绑挂是否牢靠。

    作业“二不准”即:
    ⑴起重物不准跨越人和设备上空。
    ⑵起重物不准超过葫芦和行车的设备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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