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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体打击的控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6月09日

1. 控制指标:

一般轻伤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死亡事故为零。

2.实施细则:

(1)作业前,班组应进行“三不伤害”教育。

(2)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和保护自己的能力。

(3)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作业人员还要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安全帽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

(5)对有物体打击可能的场所应采取屏障、隔离措施,挂设安全标志,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6)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人员的上方必须采取可靠防护措施。

(7)通道口、出入口要搭设防护棚。

(8)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走道通畅,梯子平衡。

(9)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10)地沟、地槽、基坑的边缘不得摆放材料、机械等。物体堆放离边缘的距离应按规范和施工方案的规定执行,避免掉物伤人。

(11)作业时,严格按规程操作,严禁猛撬,硬砸,大面积撬落,放倒物体时要轻拿慢放。

(12)放置物品时,重物放在地上,轻物可以放在架上。物品不得堆积过高,要放置稳妥,堆积高度应符合规定。

(13)运输过程中,禁止人货混装。运输车辆或机械上的货物应固定牢靠,避免过度晃动或掉落伤人。

(14)重物装卸或人工搬运时,作业人员应正确选择站位,互相做好配合,轻装轻卸。必要时由起重工指挥作业。

(15)搭设、拆除脚手架,安装或拆除塔式起重机、扒杆、井字架、外用电梯时,应设置警戒区,立警戒标志,并设专人指挥、专人监护。

(16)在高处脚手架上作业时,禁止嬉戏打闹和酒后作业,禁止抛扔东西。吊装材料、工具时应绑扎牢固或装入盛器内。架子上作业人员用后的工具应放在工具袋或工具箱内。

(17)在进行斧砍、击锤、挥镐、撬棍操作时,作业人员应保持一定距离,并做好协调配合。

3. 实施责任人:各项目专业工程师、各项目安全员。

4.实施阶段:(1)~(4)施工前,其余施工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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