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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标准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9月07日

  总    则
   
    1.1 为了规范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电力生产安全评价工作,加强电力生产安全基础,确保火力发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有关标准、导则以及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所颁布的规程、规定、反事故技术措施和规章制度等,制定《火力发电厂安全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1.2 《标准》针对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管理、生产设备及管理和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三个方面可能引发的危险因素,以防止人身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及频发事故为重点,用风险评价的方法进行危险辨识。
    1.3 安全评价采用自评价和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基层单位自评价,上级单位组织专家评价。
    1.4 安全评价工作应实行闭环动态管理,企业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和安全评价内容,以1~2年为一个周期,按照“评价、分析、评估、整改”的过程循环推进,即按照本评价标准开展自评价或专家评价,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根据危害程度对存在问题进行评估和分类,按照评估结论对存在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新一轮的循环。
    1.5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所属各发电企业。
    1.6 《标准》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生产设备及管理(锅炉设备、汽轮机设备、燃机设备及燃料供应系统、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及其他、热工设备、信息网络、化学设备、燃料贮运设备及系统、环境保护设备)、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
    1.7 评价的程序和操作要点:
    1.7.1 企业自我查评的程序
    1.7.1.1 宣传培训
    向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使大家明确评价的目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和具体开展方法,解决为什么要开展、怎样进行的问题,为企业正确而顺利地开展安全评价创造有利条件。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可以成立以企业主要生产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参加,安监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1.7.1.2 层层分解评价项目
    落实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科室和各班组将评价项目层层分解,明确各自应查评的项目、依据、标准和方法。
    1.7.1.3 组织部门(车间)、班组进行自查
    一般需要1~2周或更多时间,发现的问题要登记在“安全评价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表(有关表格见《标准》附录,下同)上,部门(车间)汇总后上报。一般班组自查不要求打分。
    1.7.1.4 企业成立查评组
    按专业分为若干小组,一般为各专业的技术骨干,根据部门(车间)班组自查情况准备各专业查评。
    1.7.1.5 分专业开展查评活动
    查评组在部门(车间)班组查评的基础上查评各专业的安全隐患,填好查评扣分记录表,统计评价结果,提出专业查评报告。
    1.7.1.6 整理查评结果,提出综合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报告应包括:文字总结,量化结果明细表,附录中的有关表格,整改建议等。
    1.7.1.7 认真整改,定期复查
    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制,抓紧整改。班组可边查边改,企业应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项目、资金、工期和负责人,定期复查整改情况。
    ① 专家评价的程序
    安全评价成功的关键是专家的水平和客观公正性。一般由上级主管部门在较大范围内选择和组织高水平的专家队伍组成专家组,从而保证专家组的质量和权威性。特别提倡“第三方”评价,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可以邀请技术力量雄厚的中介机构来进行评价,这样更具客观公正性。
    专家评价必须在企业认真自查的基础上进行,要为每个专业组配备一位联络员,以便随时为专家提供资料、向导、车辆等服务,以提高专家组的工作效率。
    专家查评程序同自我查评第5、6项。提出综合评价报告后,专家组要主持召开一定规模的会议,由各专业组和专家组长宣读评价结果。
    1.7.3 整改程序
    各单位在进行安全评价后,应立即根据安评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期限、工作负责人和验收人。并应定期督促检查整改完成情况。对未完成或整改效果不好的部门应进行考核;对未完成整改的项目和已完成的重点整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实现闭环管理。
    1.7.4 复查的程序
    为了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检验整改的效果,在专家评价一年(或半年)后再请专家组进行复查。复查工作一般由原专家组成员组成。针对评价中提出的一般问题和重点问题逐条检查整改情况。要统计完成率、部分完成率、综合整改率、未完成率和升分情况,提出复查报告和进一步整改的建议。
    完成率=(已全部完成的项目÷应整改的项目)×100%.
    部分完成率=(部分完成的项目÷应整改的项目)×100%.
    所谓“部分完成”是指该项目已经开工尚未完成,或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但设备未到货或等待安排检修等。
    综合整改率=完成率+部分完成率.
    未完成率=(未完成项目÷应整改的项目)×100% 
    升分情况为整改前后该部分量化结果的比较。
    1.7.5 评价的操作要点
    1.7.5.1 严格按照《标准》中的“评价依据”和“评分标准”进行查评,避免查评人以个人的经验代替或变更查评标准,使安全评价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1.7.5.2 各种查证方法配合应用
    查评方法是由评价项目的性质和内容决定的。要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对评价项目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价。发电企业安全评价所采用的查证方法有七种,要根据情况配合应用。
    ② 现场检查;
    ②查阅和分析资料;
    ③现场考问;
    ④实物检查或抽样检查;
    ⑤仪表指示观测和分析;
    ⑥调查和询问;
    ⑦现场试验或测试等。
    ③ 掌握评分标准,力求量化准确
    《标准》各部分的标准分分别为:安全生产管理1000分,生产设备及管理8100分(锅炉设备1120分、汽轮机设备840分、燃机设备及燃料供应系统700分、电气一次设备800分、电气二次设备及其他800分、热工设备1000分、信息网络500分、化学设备750分、燃料贮运设备及系统800分、环境保护设备790分),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900分。由于设备系统等原因造成部分《标准》项目不能查评的,扣减相应项目(连同该项目的标准分)。
    《标准》设定的评分标准,根据评价项目的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④ 根据规定的、概念明确的评分标准直接扣分。这是用得最多的方法。
    ②按不合格设备台数或抽检不合格率扣分。主要用于劳动安全部分评价机具、用具时采用。
    ③按定性分类评分。安全管理部分采用较多,一般分为3或4档。
    ④性质较严重,扣减母项得分。一般情况下,扣分以扣完本项标准分为止。对少数特别重要的项目,扣标准分还不足以表明其严重度,就要加扣母项分值的部分或全部。用相对得分率(安全基础指数)来衡量系统的安全性(危险性)。
    相对得分率=(实得分÷应得分)×100%
    1.7.5.4 把管理因素作为评价的重点
    按照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安全评价主要查评人、物、环境、管理四个方面的危险因素,其中管理是最关键的、渗透到其它方面的因素。只要安全管理到位了,其它方面的危险因素都可以消除和控制。安全评价不是技术诊断,单纯抓技术忽视管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只有通过安全评价促进各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才能使“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落到实处,实现本质安全。
    1.7.5.5 提出高质量的综合评价报告
    专家组提出的评价报告直接反映出安全评价的质量和水平。因此要在全面查评的基础上搞好综合分析,实事求是、量化准确,对一个企业的安全基础状况进行全面论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评价报告一般分为查评概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三部分。文字要清晰、简洁;问题要准确、抓住要害;建议要具体、有可操作性。评价报告要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⑤ 安全评价工作的原则
    安全评价要按照“贵在真实,重在整改”的原则开展工作。通过安全评价要反映出一个企业安全管理的真实情况,督促企业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进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对评价结果不进行横向比较,不对企业(部门、班组)进行考核。但是,被评价单位必须依据评价报告尽快对不符合项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做到项目、资金、工期、责任人四落实,定期检查整改进度,上级主管部门要监督整改情况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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