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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作业安全防护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10月12日

洞口作业,即孔与洞边口旁的高处作业,包括施工现场及通道旁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桩孔、人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上的作业。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一、常见洞口作业类型及防护措施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井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

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二、洞口防护措施技术要求

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上。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必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9)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三、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

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材料品种、规格及其搭设结构、连接要求,详见临边作业安全防护栏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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