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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智能系统工程验收与培训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6月18日

1竣工验收的目的和形式

  建设项目的施工达到竣工条件进行验收,是项目工程周期的最后一个程序,也是建设成果投入正常使用的标志。

  1.1 竣工验收的目的

  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了严格的竣工验收程序,其目的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全面考察工程施工质量

  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对以正式竣工工程的检查和试验,考核公司施工成果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核使用能力,是否可以正式投入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及时发现核解决系统运行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投入正常运行。

  2)明确合同责任

  能否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是判断公司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完成了施工义务的标志。完满地通过竣工验收后,公司可以与业主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将所施工的工程移交业主或物业公司使用和照管。

  3)建设项目转入正式运行的必备程序

  4)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管理综合水平,以及项目建设经验的重要环节

  1.2竣工验收方式

  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顺利进行,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并按建设项目总体计划要求,以及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项目达到验收条件的验收方式可分为项目中间验收、单项工程验收、行业主管部门及第三方验收、全面工程验收三大类。规模较小、施工内容简单的建设项目,也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1)中间验收

  由监理单位组织,业主、承包商派人参加。该部分的验收资料作为最终验收的依据。主要包括:

  A)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施工完成到某一阶段后要进行中间验收;

  B)重要的工程部位已完成了隐蔽前的施工准备工作,施工后该工作部位将置于无法查看的状态。

  2)单项工程验收(交工验收)

  由业主组织,合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物业公司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主要包括:

  A)建设项目中某个合同工程已全部完成;

  B)合同内约定有分步分项移交的工程已达到竣工标准,可移交业主投入运行。

  3)行业主管部门及第三方验收

  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参加。内容包括:

  B)建设项目按设计规定全部建成,系统试运行正常;

  C)系统运行性能通过权威机柜检测;

  D)竣工验收所需资料已准备齐全;

  4)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动用验收)

  由业主组织验收,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有关部门参加。内容包括:

  A)建设项目按设计规定全部建成,到达竣工验收条件;

  B)完成设备清点和系统移交;

  C)审核项目决算。

  2验收范围和依据

  2.1 验收工程范围

  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且能正常投入交互使用的,都应及时组织验收,办理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对某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能部分投入运行,但近期内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应从实际出发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缩小规模对已完成的工程和设备组织竣工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2.2 竣工验收条件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竣工验收、交互使用,应满足以下条件:

  6)各系统管线、设备安装符合规范要求。

  7)经过单体设备、单项系统、系统联动、系统集成调试,达到设计要求。

  8)系统经过一定时期的试运行,且试运行效果良好。

  2.3 竣工验收依据

  进行系统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种文件,

  5)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6)施工过程记录文件。包括设备开箱记录、调试记录、人员培训记录、试运行记录等。

  7)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和规范及行业规范。

  8)合同文件。包括系统方案与功能说明,施工承包的工作内容和应达到的标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修改变更通知书等。

  3竣工验收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可根据系统的规模和特点分为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两大阶段,其程序如图5-3所示。

  3.1 交工验收申请

  整个项目如果若干个合同不同的承包商实施,承包商已完成了合同工程或按合同的约定可分步移工程的,均可申请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一般为单项子系统工程,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是工程的施工内容(如BA系统设备安装,弱电系统配管工程等由其他分包单位承揽时)承包商的施工达到竣工条件后。自己应首先进行预检验,补缺有缺陷的工程部位。在准备好竣工资料后,承包商可向业主提出交工验收申请。

  图5-3 竣工验收流程图

  3.2 单项工程验收

  建筑智能化系统中,某些重要的单项工程如安保系统、消防系统、通信系统,应该竣工一项验收一项,以使系统及早发挥作用。单项工程验收又称交工验收,即验收合格后,系统方可正式移交业主或物业公司,投入正式运行。

  各项系统的验收详见第三章"施工技术方案"章节。

  由主业组织的交工验收,主要是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施工承包合同,对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查和检验。

  1)检查、核实竣工项目准备移交给业主的所有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检查已完建工程是否有漏项。

  3)检查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验收资料,施工记录等,考察施工质量是否达到合同和规范要求。

  4)检查设计记录、调试报告中存在问题是否解决。

  5)检查试运行记录、试运行报告中发生问题是否根除。

  6)工程验收中发现需要返工、修补等工程,明确规定完成期限。

  7)其他涉及的关问题。

  验收合格后,业主和承包商共同签署《交工验收证书》。然后由业主将有关技术资料、调试报告、试运行报告和交工验收证书一并上报主管部门,经批准后该部分工程既可投入正式使用。

  3.3 第三方检测与行业管理部门的验收

  建筑智能化系统中有许多子系统,在完成单项工程验收后应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验收。其中包括消防部门负责消防报警与控制系统验收(GB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公安等部门负责安保系统验收(GB50198-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音像管理处负责卫星电视接收与CATV系统验收,电信部门的电话通局和程控交换机工程验收等。验收过程包括以下内容:

  1)系统试运行记录审核

  2)系统竣工资料审核

  3)系统运行性能检测

  4)组织专家会审

  3.4 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全部施工工程完成后,应有业主组织整个系统工程的竣工验收,又称动用验收。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分为验收准备、预验收、正式验收三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内容如下:

  1)验收准备

  由业主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共同进行。

  D)核实工程完成情况,列出已交工工程和未完工工程一览表。

  E)提出财务决算分析。

  F)检查工程质量,查明须返工和补修工程,提出具体修竣期限。

  G)整理汇总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分类编目,装订成册。

  H)落实正式运行准备。

  I)编写竣工验收报告。

  2)预验收

  由业主会同施工、设计、监理、物业公司及有关部门进行。

  A)检查、核实竣工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B)检查项目建设标准,评定系统质量,对隐患和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C)检查财务报表是否齐全,数据是否真实,开支是否合理。

  D)检查正式运行准备情况。

  E)排除验收中有争议的问题,协调有关方面、部门关系。

  F)督促返工、补做工程的修竣和收尾工程的完工。

  G)编写竣工预验收报告和系统移交报告。

  H)预验收合格后,业主向主管部门提出正式验收报告。

  3)正式验收

  由业主或业主的上级主管部门主持,有关单位参加。

  A)听取项目建设的工程报告。

  B)审核竣工项目移交使用的各种档案资料。

  C)评审项目质量。对主要工程部位的施工质量进行复验、鉴定,对工程设计的先进性、 合理性、经济性进行鉴定和评审。

  D)审查支行规程,检查支行准备情况。

  E)核定尾工项目,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F)审查竣工预验收报告,签署验收鉴定书,对整个项目作出总的验收鉴定。

  整个工程项竣工验收后,业主应迅速办理系统交付使用手续。

  4 系统培训

  4.1 培训目的与形式

  智能化技术是一门跨行业、跨专业的技术,系统采用了许多新技术、新设备,为使用人员尽快消化先进技术、掌握操作方法,在系统的试运行准备阶段,必须做好人员培训,这也是公司技术指导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培训,使受训人员能对整个系统及设备全面了解,掌握日常控制过程,有能力处理一般故障和进行日常维护,提高设备的使用质量,并消除系统因使用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减少突发故障的发生,从而保证设备长期稳定的运行。

  培训形式有现场培训、公司专业培训、计算机仿真培训等,物业管理人员参与施工后期调试和试运行是一种较好的现场培训方式。

  4.2 对受训人员的要求

  接受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文化素质,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和计算机水平的工程技术人员。建议对一些关键系统或部位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负责。

  4.3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可分为面向操作人员和面向管理人员两类。前者注重实际操作,后者偏重系统整体结构、功能和管理等。

  1. 面向操作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操作规则;

  系统的启动和关停;

  登录系统设定或修改基本运行参数;

  信息的收集处理;

  维护规程及简单故障判定排除。

  2. 面向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系统总体结构及各子系统相互间的关系;

  系统重要参数的设定和修改;

  系统监控及对信息的综合判断分析;

  系统控制逻辑程序的设定修改;

  故障分析与排除。

  4.4 培训过程的组织管理

  1、拟定各子系统的培训内容和计划,选定培训讲师;

  2、对培训内容和计划进行审查、确认;

  3、按培训计划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4、根据业主的要求,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必要的调整。

  4.5 培训时间

  在整个系统工程开始试运行时,即安排业主的系统操作人员在现场进行必要的培训,培训工作直至工程整体验收通过、业主方完全掌握操作技能之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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