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门店主要岗位工作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0月12日

1、目的:为了明确门店各位质量责任,明确质量责任人,按《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依据:为了明确门店各岗位质量责任,明确质量责任人,按《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门店各岗位人员。
4、责任:由门店负责人实施工本制度。
5、内容:
5.1、连锁门店应设以下岗位:门店负责人、门店质量负责人、验收员、陈列保管员、养护员、退货员、营业员等;
5.2、门店必须配备符合连锁门店要求的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资质可在门店兼职多个岗位;
5.2.1、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可兼职岗位为门店负责人、验收员、陈列保管员、养护员、营业员;
5.2.2、取得药师以上(含中药师)的专业技术职称,可担任门店质量管理员;
5.3、门店的质量管理员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其应在职在岗,不得虚挂。质量管理员上岗期间应在“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在职在岗情况表”中签到。记录时间为上午和下午两次。如遇请假情况,应附请假事由,1-2天内上报总部质管科,请假3天以上应上报当地药监局;
5.4、药师暂离岗位或遇请假时,应向顾客出示“停止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销售”的告示牌。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5.5、门店人员情况花名册里要求明确每个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岗位、职务、职称、学历、资质、健康等内容。每个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GSP上岗证、技能上岗证、健康体检表等原件由门店自行保管,其复印件由总公司办公室留存备查并建立档案。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