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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9月02日

        三、医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行政安全组、医疗安全组、生产安全组:
        1、行政安全组由一名行政副院长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组员由办公室、纪检办、人事科、审计科、宣传科、财价科、信息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行政安全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行政管理方面安全制度的制定、安全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总结、汇报等工作。
        (二)负责各种重要文件起草、领取、发放、传阅、办理的安全,严防发生政治性、原则性差错和失误,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负责查办各种违反党纪、政纪及行业作风纪律、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案件和问题。
        (四)负责做好人事、劳资、执业资格、职称、人事管理方面的安全工作。
        (一)负责做好档案文件方面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二)负责做好经济运行管理、绩效工资分配、行政监察和审计方面的安全工作,做证审计数字的安全。
        (三)负责做好广告宣传、新闻宣传、各种媒体宣传、网络宣传、信息网络管理、医院网站、网页的安全工作,保证网络宣传各硬、软件的安全、有效。
        (四)负责医院各类财产、物资、资金、帐目的安全,尤其要注重做好支票、现金、收支方面的安全工作。
        2、医疗安全组由一名业务副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主任任副组长,组员由门诊部、住院部、护理部、药浴科、医技、药剂、制剂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医疗安全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医疗管理方面安全制度和标准的制定、医疗安全责任制的签订、检查、考核、总结、汇报等工作。
        (一)负责对各种医疗文书(处方、病历、检查单、报告单、医嘱等)的规范化管理,对各种医务数据的统计、归集、分析、汇报,对各种业务材料的起草、整理等,确保医疗文书、数据、文件、材料的安全有效,从机制上有效杜绝各种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二)负责对各项医疗工作核心制度、急救制度、手术麻醉工作制度、医嘱制度、医患谈话制度、护理工作制度、放射工作制度、检验工作制度、药剂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映监测制度、制剂生产安全制度、机械维修保养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检查落实工作。
        (三)负责对各专科诊疗规范和技术标准、护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检查落实工作。
        (四)负责对门诊、住院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门诊住院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五)负责对门诊、住院病人的管理,确保病人在门诊、住院时期的人身和个人财产、物资安全。
        (六)负责对门诊部、住院部、药浴科等部门使用的资产、机械设备和用品的管理,防止人为的丢失、损坏和发生故障。
        (七)及时进行医疗安全工作形势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3、生产安全组由一名主管后勤、保卫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总务科科长为副组,总务科、基建科、保卫科及配电房、锅炉房负责人为组员。
        生产安全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后勤保障(包括水、电、气、暖、基建、维修和安全保卫[包括治安、消防、防盗、防灾害事故、外来危险、威胁侵害]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处置方案[预案] )的制定、检查、落实,使安全保障、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负责做好对地方政府和治安部门、消防部门、人防部门、环保等部门和组织的协调工作,建立有效的联防、防控、处置机制。
        三)负责对各项基本建设、维修工作、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基建事故、营房塌陷、墙体脱落、围墙损坏、营房设施出现故障和险情的责任性事故和严重问题。
        (四)负责对各类物资、机械设备、水、电、气设备的检修、检验、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组织进行维修,保证各类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各类物资的及时供应和安全使用。
        (五)负责对全院消防、人防和防盗、防灾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及时汇报并留好资料。
        (六)做好对各种压力容器、消防设施、防盗报警设施的保管使用和安全检查工作。
        (七)负责制定和签订各年度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并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八)搞好全院的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刑事案件的发生。
        第四章 安 全 教 育
        一、医院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安全是最大的节约”、“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保证”、“安全工作、从我做起”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非常必要、特别紧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要把安全教育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做到在社会上、兄弟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进行教育,在本系统、本单位、本科室出现安全事故、事故隐患、事故苗头时及时进行教育,在国家、省上、厅系统和医院举行重大活动,布置重要工作任务前进行教育,在重要节日(元旦、春节、藏历年、五一、中秋、国庆节)前进行教育。平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形势任务及时进行教育。
        重点抓好以下几项教育
        1、政治安全教育。及时传达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党的代表会议、中央政治局有关会议、全国“两会”、全省党代会和省委全委会议、卫生厅有关重要会议精神,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上级精神保持一致,防止发生贯彻执行大政方针方面的错误和失误。
        2、国家安全教育。医院国家安全工作委员会要定期组织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反对“xx”、“西xx立”、“恐怖主义”活动的教育;反对“台湾独立、一中一台”、反对一切外国势力干涉我国内部事务的教育;遵守宪法,维护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教育。
        3、国防安全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坚持和平发展主题,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4、法制教育。按照上级和医院安排,坚持不懈地抓好“普法”、“依法治理”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尤其要抓好对各项卫生工作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法律知识考试,巩固和扩大教育成果。
        5、正反典型教育。及时通报社会上和兄弟单位发生的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结合医院实际进行针对性教育,汲取别人的教训,促进自身的安全。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的事迹要及时宣扬,并予以奖励表彰。
        6、普遍性教育与即时教育、个别教育。利用晨会(周会)、全院职工大会开展普遍性教育,安排布置、总结安全工作任务,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宣教安全工作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即时教育,指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具体要求;对不安全的具体人、具体事,要找有关责任人(包括直接责任人、管理责任人、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教育。普遍教育由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即时教育由安全组或科室即时组织进行,个别教育由院领导、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教育情况做好记录,做为检查考核依据。
        四、院办公室、宣传科和医教科要认真做好安全宣教工作,采取印发安全宣传材料、简报、信息、网络、专栏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安全工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典型案例和剖析和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舆论氛围。
        第五章 安 全 责 任
        一、全面推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医院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要有安全方面的条款,结合年度工作一并进行考核。保卫科每年要制定《综合安全工作责任书》,由主管医院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年底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情况向全院通报,并与工资、奖金和评比工作挂钩;保卫科同时要制定并与院内住户签订《院内住户安全责任书》,把住户的安全责任落实到户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二、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的责任制。院主管领导对全院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行政的领导对医院行政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医疗的院领导对医疗(含医、护、技、药)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后勤保卫的院领导对全院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包括消防、人防、防盗、防意外不法侵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每个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工作(包括所管理、使用的设施、设备、用品、文件)负直接责任。个人安全由个人负责。
        三、公共安全责任。凡在院内因工作原因造成意外伤害、工伤、不法侵害、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危险、威胁,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由于个人执行规章制度不力、麻痹大意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医院只承担附带责任,对个人的责任要进行追究并严肃处理。
        一、责任分类:
        1、院内发生安全事故、严重隐患、严重工作差错、严重问题的安全责任,按照百分比划责任。100%负责的为全部责任,51%以上的为主要责任,49%以下的为次要责任,50%的为对等责任。
        2、领导责任分为集体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次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间接领导责任、指导责任。
        ①集体领导责任。为宏观性、广义性责任,代表医院单位和领导班子,一般适用于学习、教育、思想工作不力方面,不做为奖罚和划分具体责任的依据。
        ②主要领导责任。属于行政、业务方面的安全事故和问题由医院法定行政主管(法定代表人)所负的责任;属于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安全事故和案件由医院党委主要负责人所负的责任,此项事故的处罚具体由上级部门或执法部门实施。
        ③次要领导责任。属于在宏观管理、集体决策中只有参政权、没有最后决策权的副职或参与人员应负的责任,次要领导责任是由主要领导责任派生的,但对主要领导责任程度的确立产生直接影响。必要时,主要领导责任和次要领导责任也可以以百分比来划分和确认。
        ④直接领导责任。指因为领导决策失误或指挥错误管理不到位或忽于管理导致事故、案件发生所承担的责任,属于领导直接主持操作发生的事故,直接领导责任也可以转化为直接责任。
        ⑤间接领导责任。指直接领导责任人的上级领导或下级领导或配合完成某项任务的事故责任人。间接领导人在完成某项任务中分管负责某一部分的工作出现失误,可负部分直接领导责任。
        ⑥指导责任。在工作上没有隶属关系的领导,在工作指导过程中发生事故而应承担的责任。在没有直接或间接领导参加的情况下,如果双方有协议或委托,指导责任也可以上升为直接领导或间接领导责任。
        3、直接责任、间接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
        ⑦直接责任。指直接从事某项工作、保管使用某项设备、用品失职或直接事故或案件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例如:主刀医生发生的手术差错事故、麻醉师发生的麻醉差错事故;内科医生本应进行化验检查而未进行盲目做出错误的诊断结论造成患者健康伤害的医疗事故;外科(外治)医生不做放射检查盲目做出错误的诊断结论并进行治疗给患者健康造成的伤害事故;医技人员不懂装懂得出错误检查结果导致治疗错误发生的医疗事故;护理人员拒不接受患者合理要求态度恶劣导致发生的医患纠纷;药剂人员错发药品导致发生的药物不良反应事故;采购人员明知是假劣药品、药材、用品仍然采购的问题以及所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违反规程操作发生的爆炸事故;水电气工作人员知道管道、电路、汽具有故障经安排不及时进行维修继续使用发生的故障和伤害;保卫值班人员擅离职守导致不法分子钻空子发生的刑事案件和盗窃案件、火灾;接受红包、回扣、商业贿赂的当事人;财务人员私挪公款、监守自盗、虚报冒领;出纳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公款丢失、被盗;收费人员发生较大数额的多收、少收费用问题;财务和医疗统计人员因统计错误导致发生的重大工作差错;传染病直报人员发生错报、漏报、误报问题;信息管理人员未经领导或宣传部门同意发布错误信息造成的不良后果和影响,保管人员因保管不当造成贵重物品(包括工作用电脑、电视、办公用品等)丢失损坏;秘书未经领导批准发布错误文件造成严重工作差错、失误;文印员不守保密规定造成人为的失泄密;通讯员领、发文件人为丢失给工作带来不良后果;档案员传阅文件失误造成重要文件遗失;人事因违反人事工作纪律造成人事(包括执业、职称、聘用合同)等方面的工作错误、劳动纠纷;行政监察审计因监察审计不到位、不及时,使有关经济、行政问题未能及时发现而发生案件或严重问题;经济管理因核算错误造成经济纠纷;纪检因不及时如实查办案件或弄虚作假造成处理失策引发矛盾和纠纷;司机因严重违反交通规则或操作规程或检查保养不到位导致发生车辆事故等等,当事人都要对其负直接责任。
        ⑧间接责任。由两人以上共同完成某项工作发生事故和问题,从属或配合完成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⑨主要责任。在发生的事故、案件、严重工作差错、严重安全隐患、重要问题中,该事故、案件的直接负责人、当事人在行为上有主要主观错误,应负主要责任,主要责任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例如:因医生误诊开出错误处方导致发生医患纠纷,医生在诊断方面应负主要责任、药剂人员在处方管理不严方面应付主要责任,医生在诊断时使用了错误的化验结果,化验人员也化验方面要负主要责任。
        ⑩次要责任。在发生的事故、案件中,负主要责任的从属、协助人员或事故的另一方也在一定程度上有责任,可负次要责任。如发生盗窃案件,策划和直接参与盗窃人员负主要责任,而窝囊脏物或知情不报人员也要承担次要责任。
        二、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发生的侵害、火灾、水灾等,属于管理、建设方面的原因导致受到不应有损失和不应有侵害的,也应从管理、建设方面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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