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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境技术交底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1月15日

1、工程项目部(车间)必须执行安全环境技术交底制度,落实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安全环境交底不得进行施工(生产)。新进场(车间)作业队伍及作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环境技术交底后上岗。

2、安全环境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作业任务同时进行。交底内容上要求具体、明确,针对性强;表述上要求简单扼要。内容应包括:

⑴ 现场施工(生产)的特点;

⑵ 作业现场潜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

⑶ 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

⑷ 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⑸ 应注意的安全和环保事项等。

3、工程项目部(车间)实行两级安全环境技术交底:

3.1 工程项目部第一级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交底的同时对施工员进行安全环境技术交底;第二级由施工员对相关班组进行安全环境交底。

3.2 车间第一级交底由车间技术负责人对现场技术人员进行定期(每月一次)安全环境技术交底;第二级由现场技术人员定期(每半月一次)向各班组进行安全环境交底。

3.3 班前上岗安全环境交底作为班组安全活动重要内容,参照公司制定的《作业班组安全活动实施细则》执行。

4、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定期对由两个以上作业队和多工种进行交叉作业的作业队伍进行安全环境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包括后勤工作人员)可定期进行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

5、季节性施工(生产)、特殊环境作业前也必须进行安全环境技术交底。

6、公司工程管理处负责对一、二等工程项目进行开工安全环境交底;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三等工程项目进行开工安全环境交底;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应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生产车间进行定期(每月一次)的安全环境交底。

7、分部分项安全环境技术交底

7.1 工程项目部应按分部工程的先后分别进行安全环境技术交底:

⑴ 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环境技术措施,逐级向各施工员、班组长和相关人员进行交底。

⑵ 单位工程的基础、主体和装饰阶段,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各施工员、班组长和相关人员分别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环境交底。

⑶ 结构或作业环境复杂的单位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环境技术交底。

7.2 工程项目部(车间)应对分项工程各班组和各工种分别按实际作业内容进行安全环境技术交底。

8、安全环境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履行签字手续,并分别保存书面安全环境技术交底记录(采用表TRQ-07-06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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