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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理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9月08日
 
 
 
1、工程概况及监理依据
1.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结构特点:
5、周围环境:
6、大型起重机械配置情况(数量及型号):
(1)塔吊选择:
(2)井架选择:
(3)施工电梯选择:
7、参建单位:
(1)建设单位:
(2)设计单位:
(3)勘察单位:
(4)监理单位:
(5)施工单位:
1.2编制依据
为充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及保证工程做到安全有序施工,特编制本监理实施细则。
1、 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的《监理规划》;
2、 由承包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根据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
6、 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7、 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部令第166号);
8、《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76号)
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10、《建筑起重机械操作使用规程》;
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1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理的工作流程
 
建筑起重机械监理工作流程见下图:
 

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理控制要点、检查方法、频率和措施
3.1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
1、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的范围: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2、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的范围: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吊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本工程的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是、否)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需专家认证。
(二)大型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告知核查要点
安装单位在安装告知时提交的资料必须齐全、合法,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提交的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和注明哪个工地使用并加盖单位公章,监理单位应对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安装告知时应提交的资料包括:
1、《宜昌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告知表》一式2份;
2、安装单位提供经(安装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批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与拆除方案;
3、安装单位提供经(安装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批的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安装单位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安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安装单位负责起重机械安装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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