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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检查登记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03日

一、用户在送瓶来充装时,应先对气瓶进行了检查,确认其气瓶产权是否为本站所有或者为本站托管气瓶,作好登记;

二、气瓶充装前,应有专人对气瓶逐只进行充装前的检查,确认瓶内气体并做好记录。

三、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应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1、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质未确认的;
2、附件损坏、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
3、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4、超过检验有效期的;
5、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验的;
6、氧化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沾有油脂的;
7、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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