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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23日

1、 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 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3、 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 交班需要“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4.1 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4.2 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4.3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4 锅炉运行纪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4.5 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4.6 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工人;
4.7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
4.8 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9 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4.10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右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纪录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纪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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