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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6月26日

    4.3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
    4.3.1 厂级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
    4.3.1.1 管理部按照总经理的要求,负责制定厂级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承包点设置“厂级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a)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b)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c)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d)督促隐患整改;
    e)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f)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3.1.2 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保留活动记录。
    4.3.1.3 管理部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和公布。
    4.3.2 职能部门和使用部门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
    4.3.2.1 管理部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档案和管理台帐,注明厂级承包人,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
    4.3.2.2 各归口职能部门对分管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建立档案,落实责任到人,定期、定点、定线进行监督或巡检。
    4.3.3 车间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
    4.3.3.1 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
    4.3.3.2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4.3.3.3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设置专职人员。
    4.3.3.4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4.3.4 班组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
    4.3.4.1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4.3.4.2 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4.3.4.3 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
    4.3.4.4 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4.3.5 应急预案及演练
    管理部组织制定、完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
    5 相关制度
    《应急预案》、《变更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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