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保护环境。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对本单位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进行了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生活和生产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及控制。
3 职责
3.1 安全办公室负责本规定的监督实施。
3.2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品、器皿的回收处置。
4 管理规定
4.1 管理对象
包括油类、化学清洗剂、油漆、涂料、沥青、液化气、农药等。
4.2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4.2.1 采购危险化学品时,采购部门应要求供方提供三证(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说明书,以掌握其安全方面的知识。
4.2.2 国家有规定的特殊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应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3 运输管理
4.3.1 自行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运输车辆要设置危险化学品标志,严禁将危险化学品混入非危险化学品中运输。
4.3.2 无资格运输时,应选择有合法运输资格的单位和车辆进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