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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工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10日

    8不准随意请假旷工,突发事件除外。确实有事需提前一天请假,如果当天员工强行请假歇工,公司将视为旷工处理,以一罚三的制度进行处罚;9公司暂定每天上午八点上班,下午五点半下班。中午十一点半到下午一点为吃饭时间,对迟到超过5分钟者(含5分钟)罚款10元,对超过25分钟者(含25分钟)罚款30元,对超过30分钟以上者(含30分钟)罚款50元,对超过1小时的(含1小时)罚款100。对因迟到被处罚者当天强行歇工者视为旷工,公司实行以一罚三的制度执行。

    10员工辞职需提前十五天或三十天通知公司,如果不提前通知扣除当月工资的50%

    11班前和上班时间严禁饮酒和酒后进行装卸,装卸作业禁止穿拖鞋。

    12员工不得随意把无关人员和陌生人员领进优时吉,更不准把自己的亲属带进优时吉。

    13由于工作原因或其他私事吵架,打架或无故闹事影响公司正常运转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14对于偷窃优时吉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扣除当月工资。严重者由优时吉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5禁止在非吸烟区域内吸烟(特指在优时吉院内),

    16禁止动用或操作与装卸工岗位不符的机械设备;

    17对违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5条和第16条的员工试情节轻重处以100元到1000元罚款。

    18员工要维护公司利益,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到年底视公司盈利多少补发不同或不等的奖金进行奖励。

    19本暂行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要及时收集好的意见和建议,以利完善。

    20本暂行制度公司有修改和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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