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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车间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19日

为了积极配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增强员工责任心,提高员工安全、质量意识以及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的自觉性,结合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一、 车间要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计划指令任务,当接到生产计划时应尽快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制定作业计划,做好生产前的技术、工艺、工装、生产物资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二、 车间按图纸技术要求编制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标准,完成生产数量和完成任务的日期,下发给生产班组。
三、 生产班组接到车间下达的生产指令,应认真组织实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生产任务,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在生产过程中特别要注意产品质量,加强首检和自检工作,不能因生产质量问题拖延交货日期。
四、 为确保生产任务完成,车间加强劳力调配和出勤管理,在生产繁忙时,员工非急事不得请假,凡不经批假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每天罚款50元,三天以上给予停工处理。
五、 各生产工序完成任务后,要及时认真交检,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准走入下序和入库,入库时要记帐清楚。
六、 各带班班长要认真负责,除带领班内员工搞好安全生产外,还要引导、督促大家端正工作态度、转变思想、搞好团结,发现工作安排不到位或完成不到位以及出现失职现象的,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停工处理。
七、 员工之间要团结协作,增强集体荣誉感,不说对公司不利的话,不做对车间不利的事。凡发现吵架、打架、造谣、诋毁他人等现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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