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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设备副厂长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2月09日

1、 对分厂设备、建筑物的完好和劳动安全、环境卫生设施上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
2、 负责审批分厂大、中修方案,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措施逐个完善有序的审批。
3、 负责处理设备运行和检修中影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重大问题。
4、 在实施新、扩、改工程项目时认真贯彻“三同时”的原则,对因设计、施工、维修原因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5、 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环境、职业健康隐患及时整改或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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