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能源动力介质使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1月12日

为了加强我厂能源动力介质的安全管理,确保能源动力介质的安全使用,保证能源动力介质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保证现场人员的安全,特制订我厂能源动力介质使用管理制度。

一、能源动力介质的审批管理

1、厂内部用能部门在新上用能设施,增加或减少用能容量,改变用能方式,暂停用能等,均应事先向机电科、企管科、调度室提出用能申请,由机电科负责审批。

2、厂内各用能部门申请新装或增加用能设施时,应向机电科提供用能地点、用能参数、用能性质、用能设备清单等相关资料。

3、厂机电科负责供能方案,提供设计技术资料,未经申请批准的不准随意增容。

4、在新装、增装或技改工程竣工后,用能部门应在申请送能前七天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

5、机电科负责组织对用能部门新上用能设备的投运工作。

二、能源介质的运行调度管理

1、当能源动力介质出现严重不平衡时,调度室要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同时报机电科,机电科根据总工的安排,及时进行协调,并将协调后方案通知调度室。

2、各用能部门要严格执行调度发出的用能、限能指令,不得延误。

3、机电科要制定相应的用能管理办法,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经济、合理的使用各类能源介质。

三、能源动力介质的日常管理

1、各车间不得随意私拉乱接压缩空气管道,要经常检查所属车间管道的安全设施,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储气罐要定期进行排水处理。

2、各部门不得私拉乱接临时电源,要统一报调度室,进行统一处理,同时报机电科备案,

3、各部门不得随意乱接循环水,确保循环水管道的压力和流量,以满足各车间设备正常的冷却用水。

4、各车间不得私自制作用电型土暖气,确保供电安全。

5、冬季采暖期间,各部门不得私自排用供暖管道内的热水,不得在正常的管道上乱接排水阀。

6、安监科要加强对全厂能源动力管道、线路的安全检查,确保能源动力介质的安全运行。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