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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点检考核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2月19日

为保证设备三级点检工作全面有效的开展,加强广大员工的责任心,确保三级点检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设备科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三级点检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1、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三级点检表有不填者,每有一项考核责任人20元,车间主任、副主任绩效考核3分。
2、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三级点检表有假填、补填者,每有一项考核责任人30元,车间主任、副主任绩效考核5分。
3、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三级点检填写制度,如不用黑色中性笔填写,有缺页、撕毁的或填写时涂写乱画的,每有一项考核责任人10元,车间主任、副主任绩效考核1分。
4、对三级点检因不负责任,造成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的,考核责任人50—100元,车间主任、副主任绩效考核5—10分。
5、在三级点检中,因包机人员对发现的设备问题不及时处理,造成设备故障的,考核责任人30—50元,车间主任、副主任绩效考核3—5分。
6、在三级点检中,因包机人员对发现的设备问题隐瞒不报,造成设备故障的,影响生产的,考核责任人50—100元,考核车间主任、副主任绩效考核5—10分。
7、三级点检表经车间主任审核签字后,于当月27日前交回设备科,不按时交回的,考核车间50元。
8、各车间要加强设备点检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三级点检的安全注意事项》,如不按注意事项点检,发生人身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9、各车间三级点检工作要具体落实到每个岗位,责任到人,按照包机责任牌的规定人员去点检,特殊情况(如请假)要报告车间,如因未明确责任人,而造成设备故障的,考核车间50—200元。
10、每隔三个月,设备科将针对三级点检实行情况、三级点检表填写情况及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全厂评比,前三名给予奖励,后三名给予处罚,并给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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