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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7月14日

  第四十五条:触电急救:

  1、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脱离电源的方法:

  (1)、断开电源开关;

  (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2、急救: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第四十六条:其余未列项目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章、用电管理奖惩制度

  第四十七条:奖励制度

  1、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电工班长责任制,年度内无责任事故的单位给予用电安全奖励2000元;

  2、对于各项自检记录齐全,标牌齐全,能支持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无违章行为的单位每年奖励2000元;

  3、对于能够及时发现严重违章行为消除重大用电隐患的个人一次性奖励1000—5000元;

  第四十八条:处罚制度

  1、每发现一次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用电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操作者罚款100元;

  2、对于现场或办公室、宿舍电器线路安装不合规格者罚款100元;

  3、对于不按要求安装电器设备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人员罚款1000元;

  4、无证人员善自安装或拆除带电设备的人员及违章指挥人员各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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