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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控制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12月18日

一、施工准备及协调会议

(1)施工协调会。根据施工进程、施工准备情况、施工方案审查会要求以及施工期间的需要,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协调解决施工准备期间、施工配合、施工方案中的重要问题;

(2)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各作业队,根据日施工计划,提前做好施工准备,人、机械和材料要提前到位。

二、确保人身安全的措施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不得穿带钉鞋、高跟鞋、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应穿防护服。

(2)在既有线路旁作业的施工人员横越线路时,必须遵守“一站、二看、三防护、四通过”的规定。

(3)高处作业必须系牢安全带,安全带的使用必须采取高挂低用的原则。

(4)夜间施工必须备齐充足的照明工具。

(5)作业队各班组每月必须对防护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受力工器具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

(6)停止工作时,禁止坐在钢轨上、轨枕上或道心和两股道中间休息。

(7)吊装作业必须由专人指挥,口令及信号应清楚、准确;在起吊作业中,起重臂下严禁有人站立或停留。

(8)运行中平板上施工人员应坐稳,不得侵限,不得站立或走动,以防紧急刹车时摔伤或碰伤;

三、施工防护办法

(1)凡有碍行车施工时,施工地点应设防护。在未恢复到允许放行列车的条件时,不得撤除防护。

(2)防护人员应指定专人并经培训考试合格。视觉、听觉有缺陷或语言不清楚者,均不得担任防护工作。防护人员执行工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区间施工时,单线应在两端,双线应在来车方向端设防护员,防护人员必须携带防护用品。

(4)施工防护距离执行《安规》和《技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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