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处罚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11月20日

1、泥浆池、基坑不防护,处罚5000元/处;防护不到位处罚2000元/处。

2、永久性施工便道(边坡高度大于2m),临边不防护处罚5000元/段;防护不到位处罚2000元/段。

3、临时性施工便道(边坡高度大于2m),临边不设警示线(绳)处罚2000元/段。

4、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桥涵隧道、拌和站、预制场及钢筋加工场等)处罚50元/人次。

5、现场穿拖鞋、赤膊、酒后上岗等处罚100元/人次。

6、电焊工作业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处罚100元/人次。

7、氧气、乙炔瓶使用、放置不符合安全规定处罚1000元/次。

8、电缆架设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扯处罚1000元/处。

9、临时用电未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处罚1000元/处。

10、电缆埋设位置无警示标志处罚500元/处。

11、专职安全员缺岗处罚200元/人次。

12、张拉、压浆等未设置安全防护板处罚5000元/处。

13、预制场、拌和站等无防雷击措施处罚1000元/处。

14、起重设备支腿不牢固,吊具、绳索限位器等不满足要求处罚5000元/次。

15、机械传动部分无防护罩处罚500元/处。

16、拌和站水泥罐未加缆风绳或缆风绳直径小于16mm处罚5000元/处.。

17、生活区、办公区、拌和站、预制场、钢筋加工车间等未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处罚1000元/处.。

18、挖孔桩无防坠设施配置处罚1000元/处。

19、脚手架未按规范搭设拆除处罚5000元/处。未按规定挂安全网1000元/处。

20、各种警示标志、标识污损、残缺等处罚500元/处。

21、使用质量不合格防护用品,除不予计量该部分安全生产经费外,另处罚2000元/次。

22、上级部门检查指出存在的安全问题或提出批评的处罚10000~50000元/次。

2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处罚10000元/分项。

24、无特除工种操作证上岗者处罚500元/人次。

25、三类人员无交通运输部颁发证件的处罚1000元/人次。

26、安全教育培训每半年少于2次处罚2000元。

27、大型设备无出厂合格证及检验鉴定证书处罚5000元/台。

28、信息不畅通,不按规定时间上报各种安全资料处罚1000元/次。

29、危险性较大工程未上报专项施工方案处罚5000元/处。

30、桥梁墩台高空施工未按要求搭设人行上下步梯或施工电梯,用吊车或塔吊直接运送施工人员的发现处罚 5000元/人次。

31、高空作业未按要求或施工方案搭设脚手架处罚5000元/处。

32、高边坡拆除作业施工防护不到位,未落实先防护再拆除原则,处罚2000元/处。

33、安全保通员脱岗处罚100元/人。施工便道与国道、省道、县乡公路平交道口处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标牌,处罚1000元/处。

34、炸药库、炸药及爆破人员、化学药品等未按规定进行管理5000元/次。

35、凡当月处罚累计超过5次以上的,视为该施工单位不能充分履行合同,未达到施工安全标准,项目经理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项目经理处罚10000元。

36、每处罚一次,作为月度、季度和年度履约评价和信用评价的参考依据,并进行酌情扣分。

本处罚标准未列入项目,项目办可以根据施工进展情况不断给予补充完善。

项目办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专项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巡查中,发现以上违规行为,可依照罚款标准执行。罚款款项在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费中给予扣除。

以上处罚细则自发布之日执行。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