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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施工员、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4月07日

1.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负直接安全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对所属的施工现场安全和防护设施(机、电、架、四口五临边防护等)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有责任。

2. 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执行中如需修改必须经原审批单位批准。

3. 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对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特别要有针对性的措施。要对生产全过程搞好安全防范工作,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当生产与安全有矛盾时,首先要服从安全。

4. 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活动日,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生产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的隐患。

5. 教育工人遵章守纪,并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认真搞好各部位安全防护设施,督促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高空悬挂作业要使用安全带并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6.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协助上级分析、调查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更不得擅自处理。

7. 不违章指挥,要制止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市(县)安全站、公司质安科对工地发出的隐患通知书应签字,并按通知期限按“三定”、“一落实”整改,逾期不改由此造成工伤事故,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8. 负责脚手架、吊蓝架、整体提升外爬架、门式架、井字架、安全网、电气、机械设备的技术交底及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9. 各项安全技术内业资料必须齐全、准确,安全技术交底要根据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进行针对性技术交底。每天记录施工安全日记,内容要全面真实。

10. 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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