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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1月22日

1. 目的范围

1.1 为加强进入设备内部作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同时也适用于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2. 管理内容

2.1. 凡进入化工设备内部如:检修塔、釜、槽、罐、管道以及下水井、池、地坑、炉膛或其它设备内部检修作业,均称进入设备内部作业。

2.2. 进入设备内部检修必须《进入设备内部作业的八个必须》认真办理设备内部作业许可证,许可证由设备使用部门(生产装置)审批。

2.3. 与进入设备内部作业相连接的设备,管道必须进行系统隔绝,加盲板(抽插盲板必须按图进行)置换蒸煮,分析合格,氧含量19.5%~21.5%,有害物小于空气中最高允许浓度。

2.4. 进入设备内部作业或有转动机械的设备内检修,应切断电源,同时悬挂“有人作业,请勿合闸”的警告牌,必要时应有专人监护。

2.5. 空分车间或制氧设备内检修,防止设备内富氧状态,也应进行氧含量测验,氧含量19.5%~21.5%为合格。

2.6. 进入设备内部作业需要动火时,除氧含量、有毒有害测爆分析合格外,必须执行动火制度办理好动火证。

2.7. 高塔型设备内作业,必须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办好高处作业证,系好安全带。

2.8. 设备内部作业多数属金属容器潮湿场所,使用电压不得超过12伏,照明一律利用12伏安全型防爆灯或带有漏电保护器的电源。

2.9. 使用长管式面具,隔绝式面具,空气式呼吸器等,必须在气防站专业人员的监护下进行,面具管不能折叠、压迫或堵塞,长管气口应位于上风口。

2.10. 设备内部作业前应打开所有人孔(或通风口)保持设备内空气畅通,必要时应向设备内进行强制通风,通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轴流风机,严禁使用管道空气或氧气作通风气源。

2.11. 进入设备内部作业,要选择牢固可靠的工具,进入人数工具等要记录在案,作业结束封人孔前应清点人数、工具,防止人和物遗留在设备内。

3. 本制度未尽事项,参照上级公司相应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 使用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设备内部作业许可证》表式

5. 《进入设备内部作业的八个必须》

一、 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二、 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 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四、 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五、 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六、 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七、 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八、 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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