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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的相关知识

作者:安全管v理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7月07日

(三)压力容器的修理改造

1、压力容器的重大的修理或改造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意并报施工所在地的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备案。修理或改造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供修理或改造后的图样、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

压力容器的重大修理是指主要受压元件的更换、矫形、挖补,以及压力容器筒体的纵、环焊缝和封头的拼接焊缝的焊补。

压力容器的重大改造是指改变主要受压元件的结构或改变压力容器运行参数、盛装介质或用途等。

压力容器经修理或改造后,必须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2、采用焊接方法对压力容器进行修理或改造时,一般应采用挖补或更换,不应采用贴补或补焊方法,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1)压力容器的挖补、更换筒节及焊后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参照相应制造技术规范,制订施工方案及适合于使用的技术要求。焊接工艺应经焊接技术负责人批准。

(2)缺陷清除后,一般均应进行表面无损检测,确认缺陷已完全符合质量要求。

(3)母材焊补的修补部位,必须磨平。焊接缺陷清除后的修补长度应满足要求。

(4)有热处理要求的,应在焊补后重新进行热处理。

(5)主要受压元件焊补深度大于1/2壁厚的压力容器,还应进行耐压试验。

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1、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分为:(1)外部检查:是指在用压力容器运行中的定期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2)内外部检验:是指在用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其检验周期分为: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6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每3年至少一次。

(3)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检验时,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气压试验。对固定式压力容器,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每6年至少一次耐压试验。

压力容器投用后首次内外部检验周期一般为3年。

2、设计图样注明无法进行内外部检验或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后报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期进行内外部检验或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征得原设计单位和检验单位同意,报使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向发放压力容器使用证的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主可推迟或免除。对无法进行内外部检验和耐压试验或不能按期进行内外部检验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均应制定可靠的监护和抢险措施,如因监护措施不落实出现问题,应由使用单位负责。

四、安全附件

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压力表、液面计、测温仪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制造爆破片装置的单位必须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制造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液面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的单位应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

1、安全阀、爆破片:安全阀、爆破片的排放能力,必须大于或等于压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对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极度、主度或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在安全阀或爆破片的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大气。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拆卸进行校验有困难时应采用现场校验。爆破片装置应进行定期更换,对于超过最大设计爆破压力而未爆破的爆破片应立即更换;

2、压力表:压力表的选用必须与压力容器内的介质相适应。低压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2.5级;中压及高压容器使用的压力 表精度不应低于1.5级。

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应装设三通旋塞或针形阀;三通旋塞或针形阀上应有开启标记和锁紧装置;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不得连接其他用途的任何配件或接管;用于水蒸气介质的压力表,在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应装有存水弯管。

3、液面计:盛装0℃以下介质的压力容器,应选用防霜液面计;寒冷地区室外使用的液面计,应选用夹套型或保温型结构的液面计;用于易燃、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液化气体压力容器上,应有防止泄漏的保护装置;要求液面批示平稳的,不应采用浮子式液面计;移动式压力容器不得使用玻璃板式液面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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