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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矿山安全工作反思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3月03日

  三、抓好几项工作,扭转安全工作的被动局面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要从根本上改变安全工作的被动局面,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彻底消除主观的不安全行为,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在学习教育内容上,除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外,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完善和学习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如顶板、溜井、井下照明、设备用电、井下爆破、通风与防尘等管理制度及职工岗位规程等。要宣传、学习各种事故案例,尤其是本企业事故案例。在宣传教育活动方式上,要切实开展好“安全活动月”、“安全活动周”、“每周安全活动日”等。在具体形式上,可利用报刊、有线电视、知识竞赛、安全演讲、文艺表演等。通过宣传教育,要实现两个目标:一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入人心,全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二是管理者和劳动者对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企业安全规定有了进一步掌握,遵章守制的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

  2、要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劳动者安全技术素质

  要通过技术培训,全面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在培训内容上,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对职工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为实际岗位操作打下坚实基础。在操作技能训练中,按照《实际操作训练规范》,进行规范化操作训练,质量标准要高,达标验收要严。对企业各级管理者,尤其是对区(队)、工段等基层行政管理者的培训也不能忽视,以解决管理人员安全素质低的问题。

  3、构建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强化管理监督

  矿山安全是全方位、多层次的系统工程,客观上要求其监督管理也是全方位、多层次的。一是各级领导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切实负起监督管理责任,实现齐抓共管。二是职能科室要深入一线,深入各个生产操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管理和协调作用。三是每个职工都要从维护自己的安全健康出发,从维护矿山的稳定和企业的整体利益出发,参与安全监督。同时,企业各级组织要认真听取职工群众意见,授予其充分的安全生产监督权力,使职工群众切实做到自控监督、相互监督,对上(级)监督。

  4、认真考核奖罚,严肃责任追究

  不可否认,矿山企业都建有一整套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奖罚制度。然而,有的单位坚持“四不放过”不够坚决,考核奖罚欠缺科学态度,责任追究时有偏颇,也是各类事故频频发生、重复性事故不断出现的一个原因。为此,要加强以下三点:

  一是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要具体细化,对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都要细致明确,以便操作。

  二是对事故要进行科学分析,客观准确地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既要克服“上挂下连,人人有份”的做法,又要注意避免只处理事故当事人,而忽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倾向,以解决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

  三是对安全考核应严格认真,奖罚分明。企业发生事故,责任人失职、渎职,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经济处罚。同时,对由于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了事故的发生,尤其是杜绝了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应及时予以奖励。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可以相信,只要我们注重研究分析,从安全生产实践中,从血泪教训中找出主导性、倾向性的问题,科学地确立安全工作的思路和对策,下大气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就能够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扭转安全工作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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