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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小型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

作者:傅海波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28日

 中小型企业是当前最活跃的经济成份,主要涉及纺织、服装、家纺、电子、塑料加工、化工和钢结构等产业,许多是从家庭作坊起步发展起来的,也有许多是在外地经商后回乡办实体的,也有许多是外地民资到异地投资的,这些企业大部分处于中小规模发展层次,同时都有继续发展壮大的势头,但这些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状况却不容乐观,滞后于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笔者通过几个月的调研,对中小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状况进行了剖析,同时探讨性地提出了对策措施。

  一、中小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存在问题
  1、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目前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的态度表现为几种情形:一是少部分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没有消防安全意识,只顾生产、不顾消防安全,在企业内见不到消防安全管理的痕迹;二是大部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说起来重视消防安全,但认识模糊、知识缺乏,没有清晰的安全理念,因此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三是部分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有所了解,但存在冒险和饶幸心理,对具体消防安全工作持应付态度、过关思想,在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事务中,凡事都找关系,依法办事观念不强;四是部分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自认为比较重视,有自己的安全观念,但在处理消防安全问题时有凭经验、凭想象的情况,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意识不强。

  2、企业消防安全职责任务分工不明确,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
  由于消防安全责任人自身对消防安全的认识不足、不重视,造成对消防安全责任制构架不理解、不掌握,缺乏按规章制度管理的消防安全理念。企业内部各级各类人员消防安全的职责任务不明确,形不成全员关心消防的局面,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任务依赖于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临时安排,对于消防安全的要求凭领导口头说说,不能形成规范化的制度。因此,企业消防安全工作不能落实人力的保障、制度的保障和财力的保障。

  3、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缺乏,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力。
  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好坏,领导重视是前提,拥有尽职、熟练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基础。中小型企业普遍缺乏熟悉消防安全管理的管理人员是造成这些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另一原因。因此,造成了企业的消防管理工作组织性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建筑防火、电气防火、火种火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器材、生产经营和仓储现场物品存放等方面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不落实工作,反映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档案、台帐不健全等问题。

  4、普遍存在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条件较差。
  在前几年地方政府为鼓励经济发展,在没有土地指标的情况下采取租地等措施发展企业,工程项目不能依法立项,有很多企业在实施新、改、扩建建筑工程和建筑内装修改造工程不能依法申报消防审核和消防验收,因而造成建筑火灾隐患比较突出的严重后果,其中部分火灾隐患够上重大火灾隐患的评定标准。目前企业普遍存在的火灾隐患主要有:平面布局不合理,无必要的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建筑耐火等级低,有很多纺织、服装厂房采用木质屋顶、彩条布、塑扣板吊顶的简易厂房,许多化工、纺织、电子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钢结构厂房的建筑构件不涂刷防火涂料保护,屋面和墙体采用泡沫夹芯彩钢瓦等内部易燃材料,一旦发生火灾会迅速蔓延和垮塌;消防给水缺乏和不足,有不少棉纺织等丙类厂房无室内外消防用水,大量厂房由于公共给水能力不配套,厂区内无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室内、外消火栓共用自来水系统,水压不足、水量不够;灭火器材配备不足,甚至没有任何消防器材、设施;安全疏散门普遍采用侧拉门、卷帘门而不是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符合安全疏散要求。这些隐患的存在难以根除,工程项目难以合法化,成为企业后续发展的瓶颈。

  5、企业员工消防安全受教育程度差,自防自救能力弱。
  中小企业的用工多数为临时用工,流动性大,企业招聘过程中只注意应招人员的劳动技能,不注意消防安全等安全知识技能,同时由于企业自我管理能力差,不能组织员工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普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四懂、四会”常识缺乏,自防自救能力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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