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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认证浅谈如何提高安全成本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28日

几年前,在谈到煤矿安全工作时,曾经听到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某小型煤炭生产企业,由于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发生了瓦斯爆炸,数十名死亡者均是来自某偏远山区的打工者,事故发生后矿主非常着急,预想着死难者家属决不会善罢甘休,对煤矿将会索要巨额的赔偿,担心企业难以支付得起,以至企业垮台。可是,矿主万万没想到,死难者家属到矿后,他们通过商量,派出的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作为代表和矿方谈判,长者出口竟说:每个死亡的人赔偿低于3000元别想说事。意味着死难者家属提出的赔偿每个人只要3000元就行了。听到此话,矿主很愕然,没想到死难者家属会提出如此低的补偿标准。不过,矿主也不是没有一点良心,最终矿方以每个死亡者给家属补偿20000元了结了这一矿难。从这一可笑又可悲的矿难中,我们既看到了中国人民的善良,同时也不难发现这样的问题:一是中国人的生命太贬值了,二是煤矿生产的安全成本太低了。 
  我们知道,美国人打仗,大量的使用现代化武器装备,宁愿多消耗军用物资,而不愿多死人。美国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很低,多年来均低于0.05,只有我国的几十分之一。这是因为美国人值钱,他们死不起人。 
  煤矿生产,安全为天,可是为什么我国煤矿的事故率、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呢?笔者认为这是我国事故成本太低造成的。为了搞好安全生产,降低煤矿生产的百万吨死亡率,就要以法治矿,加大生产事故的处理成本。 
  在以法治矿,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成本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生产事故的成本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出了事故所受的损失远远低于优化安全生产环境、避免事故发生所需要的经济投入,造成企业的经营者从经济利益出发,即使可能发生事故,也不愿增加安全设施的投入。在美国,存心违法的矿主处5万美元以下罚款或1年以下监禁;严重违法或导致伤亡事故的责任人和公司,分别处以25万美元和50万美元罚款。1992年12月南山煤炭公司一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死8人,调查确认为责任事故,公司被罚款200万美元,主要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在德国,矿工因事故死亡每人赔付100万马克。美国通过征税为煤矿尘肺病患者提供补助。矿井每吨煤征收1.21美元,露天矿0.61美元,用这笔收入建立黑肺病残疾信托基金,每年为10万名尘肺病患者提供10亿美元,平均每人1万美元。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我国可以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事故的成本率,使企业在经济上考虑出不起事故,死不起人。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必须下大力气提高生产事故的成本,使煤矿生产安全者一路顺风,不安全者寸步难行。为此,应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加大生产事故的预防成本。几年来,虽然我国在强化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设施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大幅度提高,但是,我国生产事故的预防投入不足,安全欠帐比较严重的问题一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因此,我们必须加大预防成本,把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到完善安全设施、放到强化安全培训、放到改善安全环境、放到防患于未然上。美国煤矿安全部门对唯利是图、违反规定生产的矿主惩罚严厉;针对不会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一般性违反规定行为,政府督察员每次每项罚款可达5.5万美元;曾经违反规定并承诺改正、但不守信用的矿主则将被加重处罚。我国目前煤炭企业安全经费不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足,安全培训要求不严,安全生产设施完善不够,对不顾安全生产,违法违纪生产的企业处罚不力的问题普遍存在,预防事故的成本明显不足,这方面必须下大力气彻底改变,只有这样,才能创造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有效地预防各种生产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发生给社会、企业、家庭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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