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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防”应对化工企业季节性安全

作者:余建国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7月03日

“东方之星”沉船事件再次给我们敲响季节性安全警钟,夏季是雷雨多发季节,也是化工企业事故多发季节。为确保夏季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我们要把防汛、防雷电、防高温爆炸、防特殊作业、防中暑为重点的“五防”工作摆在首位。

  防汛措施:针对夏季温度高、雨水多、湿度大的特点,认真做好对各类设施、管道的降温、防雷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加强对存放各类危险化学品原料、产品仓库的安全检查,尤其是对遇湿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严格的防水、防潮措施。一旦生产装置区发生内涝时,应及时将正在运行的生产装置按紧急停工步骤改为低温循环;受涝电气设备应及时停电、切除,同时,确保装置区内的污水不进入雨水系统,堵住雨水与污水相通的地漏,做好清污分流。发生洪涝时,应全力保护供电设施,保证电力设施不进水;如确无法保证时,应果断切断供电电源,启用应急照明电源。

  防雷电: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防雷、防静电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定期进行防雷、防静电、接地检测,确保各项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有效。遇雷雨天气时,要注意各仪表、用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到及时关闭非必要电气设施,尽量减少上塔顶等室外登高作业,严格执行操作程序,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为预防装置因雷击紧急停工,企业应制定因雷击损坏设备影响生产的专项处置预案并加强演练和应急知识普及。

  防高温爆炸:严格化学品储罐、仓库和露天存放的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对照危险化学品储存相关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高温汛期的防护工作,全面检查各类安全设施的配置、适用和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和储存设施的降温设施完好,防止因温度、压力升高导致罐、桶、钢瓶等破裂而引发爆炸事故;合理安排时间,切实做好易燃易爆原料和产品装卸作业管理,避免物料长时间暴晒而引发火灾事故。

  防特殊作业:进入夏季,各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增多,一旦安全管理不到位易引发事故。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30871-2014)和相关检维修规定制定并落实各项检维修和停开(试)车制度及特殊作业审批手续,坚决杜绝由于特殊作业不规范引发事故。

  防中暑:各企业要高度关注高温汛期信息,及时掌握天气和水情预测预报,提前做好高温防中暑措施,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安全有效应对。

  总之,各化工企业除做好“五防”措施外,还应深刻汲取季节性安全事故教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结合企业现状和区域实际,加大夏季高温汛期预防措施落实力度,确保企业安全渡过季节性风险而实现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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