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油罐安全动火措施探讨

作者:王海蛟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6月06日

一 前  言

    随着国内原油开采量的逐渐增大,原油及原油产品需求量的日益增多,各种原油产品在输送、处理或储存都存在着日益增大的火险隐患。其中油罐始终是不可缺少的储备设施,由于其金属罐结构、运行方式、介质及类型的不同,在生产中往往会出现腐蚀穿孔等现象,其火灾危险性及爆炸破坏性将导致原油生产单位遭受非常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油田,油罐按材质分为非金属罐和金属罐。非金属罐用砖砌或钢筋混凝土建造或系耐油橡胶制造的储罐,砖砌和钢筋混凝土建造的土贮罐已禁止建造,由于油田生产中出现很少,本篇动火讨论中省略非金属罐。金属罐建造材料主要是碳钢、低合金钢和不锈钢,低碳钢油罐的最大容量为50000~60000m3左右,罐的最大壁厚一般不超过38mm。油罐按结构分基本上有几种类型:立式(拱顶、浮顶、内浮顶贮罐)、卧式,也可分为圆柱形、球形、椭圆形。由于油罐的罐体结构、运行方式、介质及类型的不同,因此在生产中腐蚀、损伤的位置也不同,在动火时使用方法和措施也不同。

二  相关规定

石油是易燃和可燃液体,特别在石油化工企业加工、储存和装卸石油和石油制品的地方,都可能出现可燃气体污染的区域。这些地方一般划分为三种不同级别的爆炸危险区域。其中0级危险区定义是:在这个区域内,危险气体将经常存在,并且因为在区域内危险气体经常不断地出现,电气设备及防爆器具应尽可能不用。储罐区就属于0级区域。

根据动火标准规定,储量不小于5000m3的原油储罐罐体动火属于一级动火,储量在1000m3与5000m3之间的油罐动火为二级动火,小于1000m3以下为三级动火。

三  动火措施

由于油罐的结构和工作状态所决定,油罐有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有蒸汽空间,即油罐上部空间与大气相连,例如拱顶罐;另外一种基本没有蒸汽空间,如浮顶罐。油罐内部的气体成分比较复杂,极易形成混合气发生爆炸。以下据不同动火方法及施工部位分三方面,进行风险辨识提出相应措施。

3.1  罐体动火(带油)

风险等级:Ⅱ级(危险),发生频率:容易,安全建议:不提倡使用,罐内带油动火危险性很大,一般不宜采用这种方法,只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使用,动火前必须做好周密可靠的安全措施。

风险评估:

a罐内液面低,蒸汽空间太大,容易出现爆炸。

b浮顶罐浮船外中上部位或动火点近于油面部位的罐外壁动火,其液位提高不到动火点的1~4米以上,容易发生燃烧。

c其他相连接运行罐液面低,因静电容易发生爆炸。

风险削减措施:

a在浮顶罐外部(动火点距离罐顶垂直距离小于1米的不适用)或者是拱顶罐、无力矩罐的中部以下的外壁动火补焊,可以采用提高液位的方法直接补焊。必须注意的是:罐内液位一定要提高到动火点的1~4米以上,焊前利用其他方法把补焊的外渗原油清理干净,封堵好漏点以后在补焊。这样做的目的是利用罐内液体的导热性能,把动火时明火产生的高温及时传导走,避免明火或高温与罐顶空间的混合气体接触,而且也缩小了储罐的空间体积,减少了罐内混合气的总量,有利于安全施工。也可同时在液体表面喷洒消防泡沫

b可以采取对罐内壁动火点周围进行局部降温的方法保护动火。降温用的介质可以是水,也可以是水蒸汽。

c提高其他相连罐液面,同时检测事故罐的接地,如果不达标,必须补加接地装置。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