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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桶存放场地安全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22日

 (1)场地坚实平整,高出周围地面0.2米(m),有0.005的排水坡度。

  (2)存放场四周有排水和水封隔油设施。 

  (3)闪点低于45℃的易燃油品(如电器用油品、汽轮机油、听装油品和润滑脂)不宜露天存放,可存放在简易敞蓬内。

  工业汽油、溶剂汽油、灯用煤油等易燃油品,如因条件限制,必须露天存放时,夏天炎热要采取喷淋降温。

  (4)油桶存放场的垛长不能超过25米(m),宽度不超过15米(m),垛与垛之间的净距不小于3米(m),每个围堤内最多4垛,垛与围堤的净距不小于5米(m),以便扑救火灾和疏散。

  (5)润滑油品卧放时,应双行并列、桶底相对,桶口向外向上,最多不超过3层,层与层之间加垫木。

   轻质油品要斜放,桶身倾斜与地面成75°,成鱼鳞式相靠,下加垫木,以防地面水锈蚀油桶。

  (6)垛内油桶要排列整齐,二行一排,排与排之间留出1米(m)通道,便于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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