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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氧站安全评价检查内容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1月07日

◇ 站(房)建筑的布局应符合如下要求(1)空分设备的吸气口应超出制氧(站)屋檐1m以上且离地面铅垂高度必须大于10m。空气应洁净,其烃类杂质应控制在允许极限范围内。(2)独立站(房)、灌瓶间、实瓶间,贮气囊间应有隔热措施和防止阳光直射库内的措施。(3)贮瓶间应为单层建筑,地面应平整,防滑、耐磨和不应产生撞击火花。
        ◇ 设备设施:(1)各种工艺设备均应完好。(2)设备冷却系统,润滑系统运行正常。(3)空分系统中应无积炭,并定期检查。(4)安全装置齐全可靠,指示仪器、(表)灵敏。(5)安全装置空分装置中的乙炔、碳氢化合物,以及油含量应定期监测分析,并做好记录。(6)凡与纯氧接触的工具、物质严禁粘附油类。(7)管道系统应符合有关规定。(8)气体放散管应引到室外安全地点,并有警示标记,氧气放散管应避开热源和采取防雷措施,氮气放散管应有防止人员窒息的措施。(9)压力容器应符合规程要求。(10)立式浮顶罐应无严重腐蚀,升降装置灵活,水封可靠且有极限高、低位置联锁。(11)橡胶贮气囊的水封及防止超压装置均应完好可靠。
        ◇ 瓶库:(1)实瓶库存量不应超过2400只。(2)空、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其间距至少1.5m以上且有明显标记和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 消防设施:(1)消防设施应齐全完备,配置合理。(2)站区外围应设高度不低于2m的围墙或栅栏。(3)防火间距内无易燃物、毒物堆积。(4)消防通道畅通无阻。(5)合理布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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