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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炼铁安全规程【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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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文 号:冶金工业部1984年1月3日
发布单位:冶金工业部1984年1月3日
的高炉应比上表值高一个炉顶压力。
风口水压下降时,应立即通知供水厂(车间),并视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包括休风处理)。冷却壁的水压下降时,应及时调整,必要时可适当减风。
6.19炉缸采用碳砖砌筑时,水温差不得超过5℃。炉体各部水温差充试范围见下表:
6.20汽化冷却时,汽包应安装在冷却壁以上足够高度的地方,以利循环。汽包容量应在最大热负荷下一个小时不另外供水时,也能保证正常生产。
6.21汽包的设计、制作及使用,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标准。
6.22每个汽包至少应有两个安全阀和两个放散管,放散管出口应指向安全区。汽包应有压力表、水位表、水位自动调节器、自动报警器。这些仪表读数应准确显示在值班室内。
炉容(米3)
水温差(℃)
部位
≤100
255
620
≥1000
炉身上部

10~14
10~14
10~15
炉身下部
10~14
10~14
10~14
10~12
炉腰
10~14
8~12
8~12
7~12
炉腹
10~16
10~14
8~12
7~10
风口带
4~6
4~6
3~5
3~5
炉缸
<4
<4
<4
<4
风渣口大套
3~5
3~5
3~5
5~6
风渣口二套
3~5
3~5
3~5
7~8
6.23汽化冷却时,上下水管的连接不得拐直角弯,不得逆向使用水管(进、出水管不能反向使用)。
6.24汽化冷却必须使用软水,水质应符合低压锅炉用水标准。
6.25如出现下述情况之一,应改汽化冷却为水冷却:
6.25.1汽包水位迅速下降,又无法补充。
6.25.2长期停止供应软水。
6.25.3冷却壁损坏较多,损坏处又不易查出。
6.26每8小时至少检查一次各冷却部位的水温差及水压,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并将情况记入“配管班报”。
6.27高炉重要部位或其它地区冷却壁大面积损坏时,应先在外部打水,防止烧穿炉壁,酌情减风或休风。打水时,防止向炉内漏水。炉缸或炉底冷却壁损坏时,应及时休风处理。
6.28应定期清洗冷却壁。任何一个冷却壁排水受阻,应及时清洗该冷却壁。
6.29如果炉顶压力不断增高又无法控制,应及时减风,打开炉顶放散阀,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准恢复工作。
6.30高压操作时,只有当大、小钟之间与炉顶压力差降至0.2公斤/厘米2以下时,才能短路开启大钟。
6.31休风基本要求:
6.31.1休风(或坐料)前必须同燃气(煤气主管部门)、鼓风、热风和喷吹等单位联系,未取得燃气部门的同意,不得休风(或坐料)。
6.31.2炉顶及除尘器要通入足够的蒸汽,长期休风时煤气管道也要通入足够的蒸汽。
6.31.3炉顶放散阀应保持全开。
6.31.4切断煤气(关切断阀)之后,炉顶、除尘器、煤气管道均应保持正压;长期休风前必须进行炉顶点火。长期休风或检修除尘器、煤气管道时,必须驱赶残余煤气。
6.31.5悬料时须经坐料处理后方可休风。
6.31.6因事故而紧急休风时,应在紧急处理事故的同时,迅速通知燃气、鼓风、热风、喷吹等有关单位。这些单位必须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使用该高炉煤气的部门应立即停止使用。
6.31.7休风(或坐料)应在渣、铁放尽后进行,人员要远离高炉周围。
6.31.8休风(或坐料)期间,禁止清除尘器的灰;有计划的休风时,必须在休风前将除尘器内的灰清尽。
6.31.9休风前及休风期间应注意检查冷却设备,坏的应及时更换,防止向炉内漏水。
6.31.10休风期间或短期休风之后,严禁停、开鼓风机或关闭风机出口风门,冷风管道必须保持正压。
6.31.11开、停炉及大、中修期间,必须有煤气防护人员监护,并在高炉附近设临时医疗点。
6.31.12休风检修完毕后,未经休风负责人同意,不得送风。
6.32开、停炉必须组成以生产厂长(总工程师)为首的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并负责制定开、停炉方案和工作细则。
6.33开炉前(包括新建或大修的热风炉),必须按制定的烘炉曲线烘炉。炉皮应有临时排气孔。经24小时连续联动试车正常后,才能开炉。
6.34开炉前,冷风管须保持正压,除尘器、炉顶及煤气管道必须通入蒸汽,驱除残余空气。送风后,中、小高炉炉顶煤气压力必须大于0.03~0.05公斤/厘米2,大高炉炉顶煤气压力必须大于0.05~0.08公斤/厘米2,并作煤气爆发试验,确认不能产生爆炸后,才能接通煤气系统。
6.35开炉前,应准备好足够强度的和粒度合格的开炉原、燃料,做好铁口泥包。碳砖炉缸除用粘土砖砌筑碳砖保护层以外,应将铁口泥包封严,不漏空气。做铁口泥包前,不得安装风管。
6.36停炉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6.36.1停炉前,高炉与煤气系统必须严密可靠地分隔开。采用打水法停炉时,应取下炉顶放散阀或放散管上的锥形帽。
6.36.2打水停炉降料面期间,应不断测量料面高度。避免休风,必须休风时,先停止打水,并点燃炉顶煤气。
6.36.3打水停炉降料面时,禁止开大钟。大钟上不准有积水。至少每小时分析一次煤气中二氧化碳和氢的含量,氢含量不得超过6%。
6.36.4应有炉顶专用水泵,炉顶温度应保持在400~500℃之间。炉顶打水应采用均匀雨滴状喷水,防止水流顺炉墙流下引起炉墙塌落。
6.36.5停炉过程中,铁口角度、铁口眼应逐次加大,减少炉缸积存的渣、铁。
6.36.6大、中修的高炉,料面降至风口水平面时,即可休风停炉。大修高炉应在炉底(炉缸)水温差较大的位置上开残铁口眼,要放尽残铁。
6.37鼓风机突然停风时的要求:
6.37.1鼓风机停风1~2分钟,且没有引起高炉产生灌渣、烧穿事故,可以继续向高炉送风。
6.37.2鼓风机停风已引起高炉发生灌渣、烧穿等事故,或者鼓风机时间较长,则应立即出尽高炉的渣、铁并按休风程序休风。
6.38全厂或者高炉生产系统全部停电(包括鼓风机),应按本规程6.37.2条处理,
若仅煤气系统停电,则立即减风,同时防止高炉发生灌渣、烧穿等事故,立即出尽渣、铁。若煤气系统停电时间较长,则应根据煤气厂(车间)要求休风或者切断煤气。
运料系统停电时,高炉炉顶温度不得超过550℃。
6.39发生停电事故后,应将电源闸门断开。恢复供电后,确认无人在线路上工作后,方准按生产程序依次合闸。
6.40风口水压下降时,应视具体情况,减风处理。风口水压力小于1公斤/厘米2时,高炉应立即休风。水压正常后,恢复送水前,应确认冷却设备无损、无阻。送水时应分段,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大量蒸气发生爆炸。
6.41高炉炉缸烧穿时应立即休风,并作好长期休风和停炉大修的准备。
6.42风口、渣口发生爆炸,风口、风管烧穿,或因误操作渣口被拨出时,首先应减风改为常压操作,同时防止高炉发生灌渣等事故。出尽渣、铁后休风。
6.43高炉休风时,对煤气的处理,除遵守本规程外,还要遵守冶金部《煤气安全规程》。
6.44停、开炉工作进行时,对煤气系统蒸汽压力必须大于3公斤/厘米2,并保证畅通无阻。
7 喷吹煤粉
7.1煤粉设备室及室内的一切设备均应有防爆措施。设备室和应该泄爆的设备应有泄爆装置,室内要通风良好。煤粉罐及输送煤粉管道应有供应压缩空气的旁路设施。
喷吹烟煤时则应有供应氮气的旁路设施。该旁路设施应涂黄色,以区别于其他系统。
喷吹煤粉设备房周围,应留有通行消防车的道路。
喷吹系统或者在该区域内需要动明火时,应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发给动火证,并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喷吹系统动火前,应将系统中残煤吹扫干净。
7.2贮煤罐、喷吹罐应有泄爆孔。泄爆孔的面积,由设计确定。泄瀑膜须用1.0毫米厚的铝板,每批铝板使用前,应抽样检验耐压强度。泄爆孔应朝向安全地点。
喷吹罐停止吹煤时,储煤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喷吹烟煤时,储煤罐和喷吹罐储煤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罐体结构应能保证煤粉从罐内完全、自动流出,应有测量罐内煤粉料面高低的指示计。
7.3在喷吹烟煤系统中,为保证及时处理事故,防止手动操作失误,应设置气控装置和非电动顺序控制系统。
7.4当控制喷吹煤粉的阀门、调整阀门和切断阀门有一个失灵或仪表失灵时,应能自动停止向高炉喷吹煤粉并报警。
7.5混合器与煤粉输送管线之间,应有逆止阀和自动切断阀,所有喷煤的风口前的支管上均应安装逆止阀。
7.6喷吹房与炉台之间,应有走桥相通,有信号与高炉值班室联系。
喷吹煤粉时,喷吹罐压力至少大于高炉热风压力0.5公斤/厘米2,否则禁止喷吹。
7.7煤粉管道的设计及喷吹煤粉的速度,应保证煤粉不沉积。停止喷炊时,应当有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喷吹烟煤时则须用氮气吹扫。
7.8煤粉、空气的混合器,不许安设在风口平台上。
7.9喷吹烟煤时,喷吹罐的充压和收尘设备的气源必须使用氮气。
氮气系统不允许泄漏。
7.10喷吹系统和喷吹系统区域应有防火设施。
7.11球磨机出口的温度应低于80℃,煤粉仓、布袋除尘器、喷吹罐等的温度应低于70℃。喷吹罐应有温度记录和超温、超压警报装置。
7.12喷吹烟煤时,制粉系统气体含氧量不得大于15%。
7.13风大于1公斤/厘米2的压力容器,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的要求。
7.14喷吹罐的限压阀应安装过滤器,禁止直接向大气中排放煤粉。
7.15检查制粉、喷吹系统时,应使用防爆照明灯具。
7.16对喷吹煤粉系统的一切设备、设施及室内墙壁地面必须建立每班的严格清扫、冲洗制度。
7.17检修喷吹煤粉设备时,要防止设备中积存的煤尘飞扬和发生爆炸,使用的工具应镀铜,检修现场严禁动火或产生火花。必须动火时,要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8 富氧鼓风
8.1连接富氧鼓风处,应有逆止阀和快速自动切断阀。吹氧系统及吹氧量应能远距离控制。
8.2含氧量超过25%且热风系统漏风,或者坐料以及风口灌渣(焦碳)时,应停止吹氧。
8.3吹氧设备、管道以及工作人员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均不得有油污;使用工具还应镀铜、脱脂。吹氧设备周围严禁动火。
开启氧气阀门应按顺序缓慢进行。氧气压力不得过小或过大,否则应随时通知供氧部门进行调整。
8.4正常送氧时,氧气压力应大于冷风压力1公斤/厘米2,小于该值时应通知制氧、输氧单位,并立即停止供氧。
8.5氧气管道检修和长期停用重新启用前,应彻底检查、清扫,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8.6检修吹氧设备动火前,应认真检查氧气阀门,确保不泄漏。并用干燥的压气或氮气置换,取样化验合格后,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方可施工。
8.7严禁干、湿氧气在氧气管道中混送,或交替输送。
8.8对氧气管道、应定期测壁厚,最长不超过5年。必要时要做控伤检查和强度试验。当壁厚腐蚀达1毫米时,应更换管道。
9 炉前出铁场和炉台构筑物
9.1炉前出铁应设防雨天棚。防雨天棚的高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高炉容积(米3)
防雨天棚下沿高度(米)
≤100~255
>9
620
>7
≥1000
>18
天棚顶设有清灰装置时,天棚顶的坡度可为1/12,没有清灰装置时,其倾斜角应不小于45°,并应定期清除积灰。
渣口和渣铁罐上面应设防雨棚和排烟罩。
255米3及其以上的高炉,炉前出铁场支柱应用钢结构件;小于255米3的高炉,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件,但应有防热措施。炉前铸铁时,所有房架均应采用钢结构件。
9.2每个铁口的流量,不得长期大于3000/24小时。容积大于1500米3的高炉,宜有2个以上的铁口。高炉应有2个以上的渣口。
9.3渣沟、铁沟应有横跨用的活动小桥,撇渣器上应设防护罩。渣口正前方,应设挡渣墙。
9.4炉台及构筑物,应经常清除铁瘤和清扫灰尘。
9.5炉前辅助材料及铁块的运输应机械化。
9.6高压高炉主铁沟坡度应大于5%,常压高炉主铁沟坡度可为10~20%。一般中型高炉主铁沟的净断面宜为0.7~0.9米2。大型高炉主铁沟的净断面不宜小于1.3米2。主铁沟长度不宜小于下表数值:
炉容(米3)
≤100
255
620
≥1000
主铁沟长(米)
7
9
10
13~14
主渣沟坡度应为15~20%,直线长度不得小于4~5米。渣沟、铁沟不宜转直角弯,转弯曲率半径宜选2.5~3米。
9.7泥炮操作室应能清楚地观察到泥炮的工作情况和铁口的状况,泥炮室应有两个相对位置的出、入口通至安全地点。
9.8新建、改建高炉炉前的渣沟、铁沟,应有活动封盖和相应的排烟除尘装置。
出铁场及其周围环境,含尘量应符合本规程18.3条表4的要求。
现有高炉在大修时应完善上述装置,使炉前空气含尘量和有害气体含量达到本规程18.3条表4的要求。
9.9禁止使用高炉煤气烘烤渣沟、铁沟。
10 热风炉和煤气系统
10.1热风炉及其管道内衬耐火砖和绝热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型材料的选用至少应符合上述要求。
10.2热风炉炉皮烧红、开焊或有裂纹时,应立即停用,及时处理。值班人员每8小时至少检查一次热风炉。
10.3热风炉应有技术档案,检修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应归档。除日常检查外,每月应详细检查一次热风炉及其附件。每年应测定一次热风炉气体动力学数据。测定结果应归档。
10.4热风炉炉壳上禁止焊接支架,检修作业时临时架设的支架,在检修作业完毕后必须立即全部拆除。
10.5禁止在热风炉各平台及走道上堆放杂物,并经常清扫。
10.6热风炉烟道应留有清扫和检查用的人孔。为防止烟道积水,应配备水泵。
10.7燃烧器的煤气管,应有煤气自动切断闸板,当燃烧器风机停止运转时,该闸板应能自动切断煤气,并发出警报。煤气管道上应有流量表及煤气流量调节器。
10.8热风炉管道和各阀门应严密。放风阀应在冷风管道上,其操纵台应设在泥炮室侧,要备有电动开关按钮和手动操纵杆;高炉值班室内应设电动控制阀。为监测放风情况,泥炮室侧的操纵按钮(或摇柄)附近,应安装风压表。
10.9热风炉混风调节阀前,必须备有闸板式切断阀。当高炉风压小于0.2公斤/厘米2时,必须自动关闭混风切断阀。
10.10热风炉炉顶温度及废气温度不得超过设计标准。
10.11热风炉必须使用净煤气烧炉,净煤气含尘量应符合下表要求:
炉容(米3)
炉顶压力(公斤/厘米2)
净煤气含尘量(毫克/标米3)
≤100
>0.15
<30
255>
0.3
<15
≥620
>0.5(高压操作)
<10
煤气中的饱和水含量应小于47.45克/标米3(相当于煤气温度35℃时的饱和水含量)。
热风炉净煤气支管处煤气压力应符合下表要求:
炉容(米3)
≤100
255
620
≥1000
煤气压力(公斤/厘米2)
≥0.03
≥0.035
≥0.05
≥0.06
10.12热风炉烧炉期间,应经常观察和调整煤气火焰。出现灭火时,应及时关闭煤气闸板,找出灭火原因后,确认能重新点时,方可点火。
煤气自动调节机失灵时,不得烧炉。
10.13热风炉应有倒流管。休风应使用倒流管倒流。无倒流管的热风炉,倒流炉炉顶温度应超过1000℃,不得几座热风炉同时倒流。严禁用倒流的热风炉送风。
10.14休风后,各项电动联锁操作应改为手动操作。烧炉使用的天然气或焦炉煤气,应在减风时关闭。
10.15煤气管道必须维持正压,煤气闸板必须不泄漏煤气。
10.16高炉和热风炉所有附属设备的煤气管道的最高处,均必须有煤气放散管及阀门。该阀门的开关应能在地面控制。
经常有人进行检修作业的一类煤气区,应有经过净化的压缩空气管道及阀门,以备作业时配带送风面具使用。
10.17严禁除尘器和高炉煤气管道泄漏。如果泄漏,必须及时处理,必要时可以休风处理。
10.18在除尘器的下部和上部,至少应各有一个直径不小于600毫米的人孔,并设置两个相对出入口的清灰平台,其中一个出入口应能通往高炉值班室或高炉炉台。
10.19除尘器应安有带旋塞的蒸汽管头,所使用的蒸汽应与炉台蒸汽包联结,汽包与除尘气之间的蒸气管不得堵塞或冻结。
10.20除尘器在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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