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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调研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17日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随着“苏丹红”、“多宝鱼”、“三鹿奶粉”等恶性事件的频频发生,食品安全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需要常抓不懈、不可有丝毫放松的重大民生问题。
        一、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现状
        (一)我区食品产业现状。我区现有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68个,其中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99个,纳入质监部门日常监管的106个,其余的都是证照不齐的家庭作坊。现有食品经营企业1339个(已取得许可证)。纳入监管的饭店、食堂553个。通过国家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33个,畜产品10个,水产品6个,林牧产品1个,绿色产品6个,通过省以上认定的粮油、蔬菜无公害生产基地面积42.95万亩。现有生猪顶点屠宰厂点30个。(二)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状。目前,我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体制上与全国一样,即以环节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区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种植环节和农贸批发市场监管,从源头上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区林牧渔业局负责养殖业监管,从动物疫病防治、饲料、兽药投入品环节保证食品安全;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监管,监督企业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环节监管,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区卫生局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监管,主要从食品卫生角度保证饭店、食堂食品安全;区服务业发展局负责生猪屠宰监管,严禁私屠乱宰和销售病死肉。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对全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各监管环节、各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自2006年起,我区就全面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每年区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与村委会都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逐级传递压力,落实工作责任。我区还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考核,制定了详细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2008年开始,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乡镇“三个文明”建设目标中一同考核,有力保障了食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的基层基础工作,2006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市食安委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农村食品安全三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现代流通网)建设,着力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一是加快推进区、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建设。明确各乡镇和行政村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形成了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区、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二是积极引导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聘请了22名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247名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并定期对“两员”进行培训,年底考核奖励。三是大力推进标准化农家店建设,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截至08年底,全区已建成乡镇标准化农家店22个,村级标准化农家店367个,乡镇、行政村覆盖率均达100%,农村食品安全状况有了有效提升。
        近两年来,区各监管部门在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要节日和重点时段开展了乳制品、校园食品、夏季食品等多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存在困难和问题
        1.认识有差距,工作难到位。在抓发展、抓招商、抓项目、抓稳定的大环境下,区、乡两级党委政府部分领导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不强,认为食品安全工作是职能部门的事,有一种与己无关的思想,政府投入严重不足。部分乡镇、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对食品安全形势认识不足,协作配合开展工作意识不强,缺乏强烈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为不出事就行,部门利益至上,扯皮推诿,致使监管资源分散,监管力度不够,影响了全区食品安全工作。
        2.监管体制不健全,形不成合力。以环节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界定了各监管部门的监管权限和职责,但由于国家法律法规不完备,给监管部门的工作衔接带来许多困惑,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受部门利益驱动,监管部门见利益就上、就争,见困难就让、甚至躲的现象。如遍布城乡的食品小作坊监管,按环节,属于质监部门,但质监部门认为,他们只监管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这个问题,不仅我区的工商、质监在推,全国都在推。还有小熟食店的监管,工商认为是餐饮环节,应该卫生管;而卫生又认为是流通环节,应由工商管。农贸市场,工商认为应由农业管,而农业部门则认为应该谁主办谁监管。
        3.市场准入低,法制意识差。区内相当部分食品生产加工、营销企业规模小,生产经营条件差,设施设备落后、陈旧,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卫生意识、法制意识淡薄,生产销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禁而不绝。有的受利益驱动,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2008年10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我区丁集镇农贸市场销售的部分食品进行快速检测,5批卤猪、牛肉中的亚硝酸盐含量最高每公斤93.33毫克,最低34.23毫克,全部超过国家限量的30毫克。7批豆腐、百叶、豆干、面筋都含有国家禁止食用的吊白块。今年3月份,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中,我们从营北农贸市场现场抽取部分食品委托市疾控中心检测,豆制品、面条等9个批次产品100%含吊白块,75%卤肉亚硝酸盐含量超标。农产品安全生产观念还没有根本改变,食品源头难以控制。目前,供应我区各个市场的农产品相当大部分来自小规模生产的农户,真正来源于规模化种植或养殖基地,特别是无公害基地的不多。这些小规模种植和养殖户由于缺乏科学知识和法律常识,过量使用农药或违法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违法使用抗生素、激素等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情况长期存在。由于源头一般在农村,且非常分散,在监控上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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