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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冬季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0月06日

为了认真落实《关于全县煤矿开展“冬季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中煤字〔2016〕1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根据中共中阳县委办公室、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阳县开展“冬季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促进我矿安全稳定健康发展,我矿决定从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4月底在全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基础上,在全矿范围内开展“冬季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县“冬季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开展以瓦斯、水害、机电运输和建设项目管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煤矿安全隐患,查清治理隐蔽致灾因素,坚决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平安的工作环境。
二、 成立”冬季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任选明(矿    长)
    副组长:王虎虎(总工程师) 
            任海旺(安全矿长)   高卫荣(生产矿长)
            樊海洋(机电矿长)   王玉柱(通风矿长)
    成  员:高云生(地测副总)   张吉林(通风副总)
            薛哲平(机电副总)   高  健(安检科长)
            刘海龙(技术科长)   刘艳峰(地测科长)
            刘四兵(通风科长)   张精荣(机电科长)
            田玉军(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检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全矿“冬季行动”的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报、上报等工作。
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重点检查内容
1、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煤矿企业实现“五落实五到位”(即明确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同时担责;企业安委会主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到一岗双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向社会公示;企业内部配齐配强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人员;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2、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是否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限时责成专人整改并按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3、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是否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防寒防冻等各项工作措施;
4、春节期间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煤矿企业24小时双人值班和矿领导跟班作业制度落实情况。
(二)防治水的重点检查内容
1、防治水机构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2、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与煤矿实际是否相符,并采取相应措施执行情况;
3、煤矿企业实现“探掘分离”和“安全确认移交”管理情况;
4、井下探放水工作遵循“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综合探测程序,落实“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措施的情况;
5、超前距离是否符合规定值,杜绝冒险掘进,对有威胁的上覆及相邻采空积水治理情况;
6、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不得擅自开采批准的防隔水煤岩柱;带压开采矿井应进行安全分区、确定前方断层和陷落柱等构造的导水性;制定专项防突水安全技术措施和执行情况;
7、矿井主排水系统能力是否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采区排水系统建设不完善不得进行工作面作业;主水仓未投入使用不得超前施工二期建设工程、采区水仓未投入使用不得施工回采工作面。
(三)瓦斯防治的重点检查内容
1、通风系统是否合理、可靠,盲巷管理措施是否到位;
2、煤矿井下不得存在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或循环风作业;
3、应建未建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未达标的矿井不得进行采掘活动的情况;
4、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或因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个月内发生2次或2次以上瓦斯超限的情况;
5、是否存在综合防突措施未制定或存在有措施但不落实的情况;
6、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瓦斯等级发生变化或超出突出煤层鉴定范围,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突出煤层鉴定)、认定或存在降低矿井瓦斯等级管理的;
7、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四)机电运输的重点检查内容
1、煤矿企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提升运输设备;
2、提升运输人员设备(矿井提升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防坠器、斜井人车等)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或未按规定进行定期监测检验的不得投入使用;
3、未按规定制定主要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未按计划检修的应按重大隐患进行处理。
4、是否存在提升运输设备超负荷、带病运转或超期服役的;
5、矿井升降人员的立井提升机是否实现双回路电源热备用供电;
6、是否存在电气设备失爆、井下无轨胶轮车失爆现象;
7、是否使用非阻燃胶带、非阻燃电缆,以及采区内电气设备是否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
(五)煤矿建设项目管理检查内容
1、安全准入程序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按有关规定把关;
2、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设计施工;
3、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转包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
4、是否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瓦斯等灾害治理措施是否落实;
5、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未经验收组织生产、在改扩建区域组织生产等问题;
6、各省级人民政府确认上报的违法违规项目是否按要求停止建设,停建期间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落实;
四、专项整治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分为煤矿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煤矿自查自纠阶段(1月15日-1月20日)。
全矿要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基础上组织各专业人员,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排查,排查要不留死角,查清煤矿隐蔽致灾因素。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月21日-3月15日)
全矿各部门各队组要对查出的隐患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时限、资金、责任人、措施和预案。对查出的隐患原因,治理要不留后患,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问题重复出现。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4月26日
全矿各部门各队组要认真总结在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和不足,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就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为我矿安全稳定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主体企业和各煤矿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冬季行动”的重大意义。各主体企业和各煤矿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组,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精心组织实施,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亲力亲为,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分管负责人通力配合,靠前指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到位。
    (二)全面检查,强化整改。
    各煤矿企业在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基础上,要根据自身实际,对每一个环节、场所、岗位、设备等进行无一遗漏的全面排查。对查出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停产停建整顿。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逐一整改、落实措施,隐患整改完毕,要逐一验收销号,实现闭环管理,建立专项整治台账,确保隐患整改取得实效。
    (三)严格要求,落实责任。
    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各环节,各岗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责任人。对发现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的要对企业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坚决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各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实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构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着力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保障水平。
山西中阳张子山煤业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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