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天津港爆炸能否提升“安评”地位

作者:华商报  来源:华商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19日

在连续3场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新闻发布会上,“涉事企业天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安全评价报告到底何时能公开”被记者多次问起。据悉,为瑞海公司提供安评服务的机构有官方背景。一位资深化工从业人员表示,“走形式是安评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

        天津港爆炸事故已导致上百人遇难,失踪人数仍有几十人。舆论在关注现场抢救情况的同时,也在关注与此次事故密切相关的问题,比如涉事公司的安评报告何时公开?当地交通部门认为,对安评报告是否公开没有强制性要求,安评报告在不涉及商业秘密、国家秘密时,可以公开。

        显然,该安评报告不涉及什么秘密,只涉及事故真相。鉴于事故损失惨重影响巨大,唯有公开与涉事企业有关的报告、信息,才能打消公众疑虑。何况,化工业资深人士爆料“走形式是安评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公众也会怀疑涉事安评报告的安全评价过程是否走形式。

        据说,唯有安评报告通过安监部门审核后才可获取建设许可证。这意味着,拿到安评报告是涉事企业建设危险品仓库的前提条件。如果这份安评报告也是走形式,显然,已经为此次事故埋下了“炸弹”。因此,既要彻查该安评报告是否严格依法操作,也要调查相关安评机构运作是否规矩。

        报道指出,为瑞海公司提供安评服务的机构有官方背景。对这一信息,笔者认为,安评机构是否有官方背景并非关键,关键是这家名为天津中滨海盛卫生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的企业是否规范操作。

        另外,此次事故暴露出一个重要问题,即长期以来我国安评工作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而且这个领域“水太浑”。业内人士透露,类似于PX等重大化工项目的安全评估甚至比环评更重要,但无论是行业内还是法律管理上,安评的关注度都还赶不上环评。如此,走形式就有了机会和空间。

        按说,安评与环评同样重要,在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领域,安评甚至比环评更重要。但从法律层级来说,环评方面有《环境影响评价法》,而安评方面只有部门规章——安监总局出台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评价通则》。安评制度层级低,自然无法引起各方面高度重视。

        笔者以为,天津港爆炸事故在安评方面有没有问题,值得深究。更重要的是,此次事故能否提升“安评”的地位,值得关注。如果因为此次事故安评制度从部门规章“升级”为国家法律,如果公开重大项目安评报告纳入强制性要求,相信安全生产事故会大大减少。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