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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全预评价工作现状的思考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5月15日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对策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后续设计、施工和运行后的安全管理、监督提供技术性参考。安全预评价是安全"三同时"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技术保障,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自1997年原劳动部3号令正式实施以来,安全预评价工作进入了更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但是,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和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安全预评价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本文从安全预评价工作的必要性出发,结合实际工作,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一、安全预评价的重要作用

  
  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是指建设项目(工程)的劳动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是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管理转变,从事后查处向预防为主、强化基础转变的一项行之有效的途径。安全预评价是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所提出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进行评价,使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的安全设施更完善、更合理,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设计和施工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1、安全预评价是对可研报告中安全性的把关和深化。建设项目通常经过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试生产、正式投产等几个阶段。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多数设计单位都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写安全专篇(节),但以往实践表明,有的专篇(节)的深度达不到要求,有的可研报告甚至没有专篇(节)。工程设计者往往只侧重于考虑生产过程实现的工艺性能和经济指标,如产品品种、产量、质量、效益等,设计单位通常也只配备与生产过程相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一定有安全方面的专业人员。而安全预评价者则更侧重于考虑劳动安全设施是否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能否确保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是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把关的专业单位,安全评价单位专门配备了经国家注册认证的安全专业的技术人员。两者把关出发点和力度大不相同。特别是在建设项目投资趋紧时,业主往往要求设计单位首先压缩安全生产投入。因此,如果没有进行安全预评价,设计单位直接进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其劳动安全设施就有可能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安全预评价是实施行政监督的一个重要程序。行政机关实施安全监督侧重于对建设单位是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在实施行政监督过程中,由于行政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工作内容侧重于行政管理,技术上需要中介机构提供参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设计已成为一种技术性商品,设计单位的行为受雇主观点和利益影响,特别是一些雇主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时,设计就不一定能完全体现全民和社会效益。而预评价单位则是从安全生产角度入手,对设计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进行设计作出鉴别评价,除了对雇主负责外还要对社会和生产安全性负责。它是行政机关实施安全生产行政监督的一个必要程序。尽管安全评价机构也是一种技术商品,也可能受经济利益影响,但参与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审查备案和综合管理则是行政机关对中介机构的一种监督。
  
  3、从安全经济学理论讲,安全预评价工作是投资少收益大的一项措施。安全工作虽不能体现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其隐性效益是显著的。安全经济学上有一种理论,即安全效益金字塔关系:系统设计1分安全性=10倍制造安全性=1000倍应用安全性。从这个角度讲,工程设计阶段对安全设施的投入与事故发生后进行亡羊补牢式的整改的投入,两者是不能同日而语的。也就是说,在工程设计阶段的安全投入是最节省的安全投入。因此,通过安全预评价对"同时设计"工作进行把关决不是可有可无的程序,而是具体体现"预防为主"的战略性措施。
  
  4、预评价与"三同时"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种管理模式。据了解,西方国家并没有由政府管理"三同时"这一制度。因为西方国家的管理模式是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或者说是以结果为主要管理对象的。如果建设项目建成后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是不允许投产的。而我国目前还属于第三世界国家,生产力水平还不高,市场经济正处在逐步发展和完善的阶段,法制也尚未十分健全,一些项目由于"同时设计"把关不到位、建成投产后发现存在隐患,有时只好迁就通融、维持现状,或是从其他方面采取一些隔靴搔痒的"补救措施"。如某乳品厂曾建在传染病医院邻近;福州西区水厂露天的过滤池南侧2米多处建起了高层的居民区,一旦有人往水里投毒,后果不堪设想,只好采取一些临时的"防范措施"等等。因此,在我国现有生产力水平和体制下,只有通过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可研、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过程实施监督,才能真正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实现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的转变。如果没有进行对安全预评价和"三同时"的有效监管,那么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量将大幅度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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