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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电气安全评价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5月15日

  二、电气环境

  这里所说的电气环境是指对电气安全有影响的自然及非自然因素。自然因素主要指雷电、静电等;非自然因素主要指电气系统工作场所的环境因素,如电磁辐射;易燃易爆、高温、潮湿、腐蚀、金属占有系数大等特殊场所。电气环境对电气系统的安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评价化工企业电气安全现状时,应把电气环境放在较重要的地位,在权重的分配中需给予较重考虑。

  1 、雷电

  雷击是大气中的自然放电现象。雷电伤害是由直击雷、雷电感应、雷电波的电性质、热性质、机械性质的破坏作用而引起。当房屋、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遭到雷击时,将产生瞬间高电压和大电流。在其所波及的范围内,会毁坏设施及设备、人体遭电击、发生事故停电甚至引发火灾爆炸。可见,雷电危害对电气系统来说,是不容忽视的,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①雷暴日:企业所处地区的雷暴日数。

  ②防雷建(构)筑物:企业范围内的高大建(构)筑物的几何尺寸(高度等)和电气设备(架空线路、变压器等)。

  ③防雷装置(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和避雷器)。对防雷装置的检查,主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a.防雷装置是否完好、齐全;b.避雷针、避雷器是否定期检测、记录;c.防雷接地装置与建筑物的出入口和人行道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d.接地电阻值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0Ω),是否按期检查和检测。

  2 、静电

  静电是在宏观范围内暂时失去平衡的相对静止的正电和负电。静电的产生是同接触电位差和接触面上的双电荷层直接相关的。静电电量虽然不大,但因其电压很高而容易发生火花放电。静电火花可以引燃易燃物质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降低产品质量;还可能引起计算机、继电器、开关等设备中电子元件的误动作。可见,如果工业生产中的操作介质易产生静电,那么,静电危害是不容忽视的。应从以下几点考虑:

  ①操作介质,工业生产中的操作介质的静电危险性大小。

  ②防护措施,静电安全防护主要是对火灾爆炸的防护。当然,一些防护措施对于防止静电电击和消除影响生产的危害也同样是有效的。主要从以下几点检查:

  a.防静电接地是否完好、齐全,接地电阻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b.防静电跨接是否正确、齐全、完好;c.易产生静电的物质的流速是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d.工作人员是否穿着防静电工作服;e.是否采用了其它防静电措施(如使用抗静电剂、静电消除器、铺设防静电地板)。

  3、电磁辐射(包括雷击电磁脉冲)

  电磁辐射伤害是由电磁场的能量造成的。电磁辐射造成的环境污染,既危害人体,也造成设备运行不正常。人体在高频磁场的作用下吸收辐射能量,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部位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另外,射频对人体的伤害具有滞后性和累积性。强高频辐射可造成电视机图象不稳,通信信号中断或失误,仪器、仪表及自控系统失灵;大功率高频设备对其附近的电子仪表、精密仪器、通信及自控信号产生干扰,甚至不能正常运行;强烈的高频辐射场可使辐射场中的金属件相互碰撞而产生火花,另外,射频危害还表现为感应放电,可能给人以明显的电击,还可能与邻近的接地导体之间发生火花放电,这些在有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因素。雷击电磁脉冲会使线路和设备产生过电流或过电压,即电涌。评价时,从三个方面考虑:

  ①电磁环境

  a.功率。高频设备功率愈大,辐射场强愈高,且呈比例关系变化;b.频率。一般而言,工作频率愈高,对人体愈有害;c.与场源的间距。间距愈大、场强愈小,受害也愈小;d.作用时间和周期。作用时间愈长,周期愈短,危害也愈严重;e.波形。脉冲波的影响比连续波危害大;f . 环境。温度、湿度愈高,危害也愈大。

  ②暴露情况

  工作人员所处的电磁辐射工作环境是否满足国家标准GB8702-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防护限值。

  ③防电磁辐射的措施

  可以从以下几点检查:

  a.合理地选择导线及其布线方式;b.滤波;c.屏蔽;d.高频接地;e.隔离;f.防止自激震荡;g.个人防护;h.等电位联结。

  4、特殊环境

  特殊环境是指容易引发触电和电气火灾爆炸的危险工作场所。电气设备和线路设置的场所按其受外界影响的条件,分为六类:

  ( 一) 高温场所

  在各种热辐射作用下,室内温度经常地或周期地(大于一昼夜)超过 35℃的场所。例如安装有干燥炉、烘箱、焙烧炉和锅炉的场所。

  ( 二) 潮湿场所

  室内仅有短时间排出少量蒸汽或冷凝水,空气相对湿度大于 60%,但不超过 75%,凝结在墙上或天花板上的冷凝水只有例外情况才有水滴落下的场所称为阴湿场所。空气湿度长时间大于 75%,凝结在墙上或天花板上的冷凝水能滴落下来的场所称为潮湿场所。室内相对湿度接近 100%,天花板、墙壁、地板以及物件完全处于湿气笼罩之中的场所称为非常潮湿场所。

  ( 三) 多尘场所

  生产过程中排出粉尘的数量足以沉积在导线上或沉落在电气设备上的场所,根据粉尘导电与否,又分为导电粉尘场所和非导电粉尘场所。

  ( 四) 腐蚀场所

  腐蚀性蒸汽、气体、液体形成损坏导电部分及绝缘的沉积层的场所。按其严酷程度分为弱腐蚀场所、中等腐蚀场所及强腐蚀场所三类。

  (五)火灾爆炸危险场所

  具有固体可燃物质、可燃液体、爆炸性粉尘和爆炸性气体的场所,根据出现火灾爆炸的频繁程度及伤害性进行区分。

  (六) 狭窄的导电场所

  由金属构成的空间受到限制的场所,人经常与周围金属接触而又难以与金属隔离。例如在锅炉的锅筒内进行检修清理工作。

  凡不具有以上6项中所述条件的场所称为正常场所;以上所述6项场所统称为非正常场所。评价时,将根据上述危险场所的划分原则,确定工业企业内是否存在各种危险场所,然后从触电危险环境和火灾爆炸危险环境两个方面评定。

  ①触电危险环境根据触电危险程度,将触电危险环境分为三类:

  a.无较大危险的场所 正常情况下,有绝缘地板、没有接地导体或接地导体很少的干燥无尘场所;b.有较大危险的场所 潮湿场所、高温场所、导电粉尘场所、导电场所及有可能同时触及电气设备外壳和接地设备的场所;c.特别危险场所 特别潮湿场所、腐蚀性场所及具有两种和两种以上有较大危险场所特征的场所。

  ②火灾爆炸危险环境

  在工业生产、加工、处理、转运、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火灾危险物质的环境称为火灾危险环境;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称为爆炸性气体危险环境;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称为爆炸性粉尘危险环境。在这些环境内,少量的泄漏电流、微弱的电火花和过高的表面温度都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评价时,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

  a.根据 GB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划分火灾、爆炸危险环境区域范围:首先考虑释放物质的物理化学(状态、闪点、密度、腐蚀性等)性质,确定物质的危险度(可燃、易燃);再确定释放源等级(连续级、第一级、第二级);通风状况(自然通风和一般机械通风、局部机械通风、无通风);b.变配电室内的充油电气设备是否有渗油、鼓胀现象及异常响声,油位是否正常,油色是否透明无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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