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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液化石油气槽车事故处置方法

作者:刘标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7月25日

摘 要:近年来,随着液化石油气使用的不断增多,液化石油气槽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一旦泄漏,由于其特殊的理化性质,事故现场处置十分复杂、困难,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排险措施,彻底不留隐患地消除险情,如果处置不当,极易造成严重的灾难事故,如何科学、合理处置液化气槽车泄漏事故已经成为救援队伍亟待解决的难题。文章通过分析

液化气槽车罐体的基本结构、事故特点、事故成因、处置对策、预防措施,总结此类灾害事故的处置措施。供各级各类参战人员参考、借鉴,以期发挥有益的警示和启示作用。

关键词:液化石油气;结构;槽车事故;措施

1引言

液化石油气槽车是一种储存、运输液态石油气的移动式压力容器。由于工作状态下承受着剧烈的振动和冲击,环境恶劣多变,介质易燃易爆。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分是C3、C4和少量的C5。由炼厂气所得的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为丙烷、丙烯、丁烷、丁烯,同时含有少量戊烷、戊烯和微量硫化合物杂质。液化石油气是混合物,其比重随组成的变化而变化。在常温常压下为气态,具有气体性质。在气态时密度大于1.52kg/m3,比空气重1.5~2倍,易在低洼处会聚,沿地面扩散。在液态时密度小,同体积的重量约为水的1/2。在常温下,它的沸点是-6.3℃~-47.7℃。液化石油气由液态变成气态时,其体积扩大250~300倍。闪点为-140℃~-40℃。着火温度为470℃~510℃。点火能量小。为万分之几毫焦耳,最小引

燃能量为0.2~0.3m J。爆炸下限低。液化石油气与空气混合达到1.5%~9.5%时,遇有点火源即能发生爆炸。

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性、聚积性、扩散性、膨胀性、爆炸性、毒害性等。燃烧时伴随爆炸、破坏性大、火焰温度高,辐射热强、易形成二次爆炸、火灾初发面积大。通过对近15年100例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原因的统计分析,可归纳为六种:车体失衡、碰撞刮擦、超高通行、设备老化、罐车超载、介质问题[1]。

2 主要内容

2.1液化石油气槽车罐体基本结构

罐体主要由圆筒体、封头、防波板(大型罐体还有隔板)、人孔和整体式支承座等组成。在罐体上还设有安全阀座、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座等辅助安装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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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封头;2-筒体;3-安全阀凸缘;4-气相管;5-人孔凸缘;6-防波板; 7-液位计凸缘; 8-温度计凸缘;9-气相接管凸缘;10-液相接管凸缘

2.2液化石油气槽车事故特点

2.2.1造成交通中断,经济损失大

由于高速公路全封闭,出入口少,加上双向车道隔离,路面较窄,化危品槽车突发事故发生后,其它车辆继续驶入,却难以掉头疏散,极易造成交通堵塞,导致交通中断[2]。

2.2.2易引发爆炸,救援难度大

液化石油气极易燃烧,泄露后会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浓度极限为1.9%~33%,遇到高温、明火极易引起燃烧爆炸。燃烧爆炸猛烈,爆炸速度可达2000~3000m/s

。液化石油气与氧化剂接触反应剧烈,易引发爆炸。在高热条件下,装有液化石油气的容器也容易发生爆炸。液化石油气发生的部位、裂口大小及压力等因素各不相同,采取堵漏、输转、引火点燃等措施时,技术要求高,危险因素多,处置难度大。高速公路液化气槽车突发事故的危急性、偶然性和地点、时间的不定性,对抢险救援的紧迫性要求较高。

2.2.3带电、腐蚀

液化气的电阻率高,易产生静电,静电电压高,静电压在350~400 V 时,产生的电火花即能将液化气引燃或引爆。液化气中含有硫化氢,硫化氢具有腐蚀作用,会降低容器的耐压强度,造成容器穿孔或爆裂。

2.3 常见液化石油气槽车事故的成因

2.3.1违规穿越公路铁路道口,撞断罐体配件

液化石油气槽罐罐壁的设计钢板厚度达8 mm,耐压为1.8 MPa,一般的冲击或撞刮不易致使罐壁破裂及泄漏。发生车辆事故的泄漏,绝大多数是由于罐体的阀门、液位计等变形、损坏所致。仅2003年,我国就发生了多起由于液化石油气槽车违规穿越公路铁路道口,撞断(裂)气相阀致使气体大量外泄的严重事故。如2003年3月28日18时10分,黑龙江省大庆市西海液化气站1台满载20 t液化石油气的槽车,在驶往龙井市途中,经过安图县安图镇长图铁路公路立交桥时,槽车罐顶与桥洞下部刮撞,导致槽车罐顶3个安全阀破裂,液化石油气大量外泄。 2003年5月15日,苏州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辆装载10 t液化石油气槽车在途经沪宁铁路与312国道立交桥处(新安广华段)时,因交通堵塞,擅自变更行驶车道,从快车道驶入慢车道,由于慢车道净高不足,致使槽车储罐顶部与立交桥相撞,导致储罐内的液化气大量泄漏[3]。

2.3.2液位计、压力表、阀门法兰(密封垫片)老化、开裂

液位计、阀门法兰、压力表等组件长期使用易于老化、开裂,加上槽车长途行驶的长时间振动,更易引起液化石油气的泄漏。如2002年元月24日12时,由大庆发往昆明的2235次货车在邓州市构林火车站临时停靠时,一辆液化气槽车由于罐顶的拉杆式液位计密封处被损突然发生泄漏,造成该路段火车断行4个多小时。

2.3.3行车驾驶处置不当,造成翻车等交通事故

在汽车槽车长途运输液化石油气过程中,由于驾驶员过度疲劳、违章行驶、会车或超车时处理不当或路况恶劣等原因,易于造成翻车、撞车等交通事故,轻则造成交通阻塞,重则会导致液化石油气泄漏的严重事故。如1999年1月6日5时30分,国道324线广西贵港市覃塘路段1 772 km处,一辆满载28 t液化石油气槽车发现前面有一辆货车翻在公路中央,为避开前方的事故车,司机采取了紧急刹车并将方向盘向右打,由于车速过快,车的惯性使槽车槽罐和拖架撞击拖头,致使前后连接处断裂脱节,槽车和拖头均侧翻在公路边,由于事故地点15 m~ 50 m范围内就是饭店、汽车修理厂和大型加油站,同时此路段正处在车流高峰期,车流量约每小时666辆,由于事故抢险的难度较大,贵港市消防支队到达现场后,与地方有关部门、驻军、武警、公安、交警联合,并从附近城市和单位调来大型吊车、倒罐车、大型平板拖车等设备,经过32 h的紧张奋战才完成倒罐、起吊、转移槽罐等工作

2.4液化石油气槽车事故的处置对策

2.4.1科学调度、询问情况

第一时间集中优势兵力和有效装备,调集专业车辆设备到场协助救援,切忌出现“现用现调”等贻误战机现象。问清事故发生地点,储量,燃烧或泄漏的时间、部位、人员被困情况以及道路交通状况等[4]。

2.4.2 禁绝火源,喷雾稀释

关闭所有电源,熄灭明火;高热设备停止工作;警戒区内抢险救援人员必须使用防爆通信工具;不准穿化纤类服装和带铁钉的鞋进入警戒区;不准携带铁质工具进入扩散区域救援;警戒区内防止静电和火花产生。战斗员利用喷雾水枪驱散稀释沉淀漂浮的气体,减小爆炸危险性;抢险人员堵漏时,必须设喷雾水枪掩护;驱散、稀释不准使用直流水枪,以免强大冲击力会产生静电。

2.4.3确定安全区域,划定警戒线

安全区域的划分方法是根据前人战斗经验和现有的先进技术设备结合起来的判定方法,对减少人员伤亡、划定警戒区有很好的帮助。实战中使用时,以下两种方法会比较高效:初始安全区包括初始隔离区和防护区。初始隔离区是指发生事故时,公众生命可能受到威胁的区域。防护区指下风向有害气体、蒸汽、烟雾等可能影响的区域,是泄漏源下风方向的正方形区域。该区域应疏散公众,禁止未防护人员进入或停留。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用于扩散泄露事故现场应急监测的方法和手段逐渐增加。其中光离子化检测器气体检测技术、便携式红外光谱法、便携式气象色谱联用技术等是比较有代表性的技术方法。消防官兵和事故处置单位人员可以根据泄露现场情况及监测结果对安全区域进行变更。

2.4.4倒罐输转

液化石油气槽车发生泄露,在事故现场不能有效堵漏的情况下,可由熟悉设备、工艺且操作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倒罐输转措施排除险情。

采用氮气置换倒罐,具有比采用电动泵倒罐安全的优点,其最终结果只是将事故槽车内的液态液化石油气倒入其它槽车,而事故槽车内仍存有气态的液化石油气,此气体的存在给使用吊车吊装增加了危险系数。而使用氮气置换,即使事故槽车内仍存有少量液态液化石油气,但由于氮气的保护,其安全系数也是比较高的。

利用压力差将事故罐的液化石油气导入其他容器、储罐或槽车以降低危险程度。可移动槽车发生泄露,应迅速转移到邻近化工厂等具有一定条件的场所进行倒罐输转处置。倒罐输转作业过程中必须用水枪进行掩护,管线、设备必须做到良好接地。

2.5液化石油气槽车事故的预防措施

2.5.1 加强监督检查,消除槽车的安全隐患

发生液化石油气槽车翻车或泄漏事故,波及面大、影响大、损失大。因此公安消防部门要根据国务院第344号令和公安部第61号令及有关文件精神,将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承担液化石油气的运输单位依法核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督促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提高消防管理水平。消防部门在对液化石油气的储配站或生产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要把所配备的槽车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其是否按时对车辆及槽罐进行了安全检验及检验是否合格,是否定时对槽罐进行维护保养,现场检查槽罐各种阀门,液位计等附件是否完整有效。对发现的问题应下发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及时整改,消除不安全隐患。

2.5.2 以人为本,加强对液化石油气运输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要有效预防液化石油气等化学危险物品运输的交通事故发生,关键还在于加强对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主动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联系,从源头抓起,加大对道路危险化学物品运输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力度。通过对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的岗前消防安全培训,使从业人员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所运输物品的理化性质、消防安全知识及处置突发事故的基本技能,从而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5.3 严禁液化石油气槽车进入城市市区和穿越各种铁路公路道口

液化石油气槽车进入城市市区,一旦发生翻车或泄漏,甚至引起燃烧爆炸事故,将会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甚至会引发重大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公安消防部门要与交通部门共同加强对液化石油气运输单位和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其遵守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道路交通法规。要在进入城市的主要路口及公路、铁路道口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禁止易燃易爆物品运输车辆进入城市主要道路行驶及禁止穿越公路铁路道口。

2.6结语

近年来,液化石油气汽罐车泄露爆炸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与人员伤亡,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很大的威胁。本文在对液化石油气组成成分及理化性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液化石油气汽罐车泄露事故原因,提出液化石油气汽罐车应急处置程序,为今后消

防部队处置此类事故提供参考,提高事故处置效率。

参考文献:

[1] 周亮,液化石油气槽车事故应急处置风险防范,2016年第31期

[2] 巢核,液化石油气槽车事故处置措施分析,2012年第三期总第28期.

[3] 莫耀东,液化石油气槽车事故的成因及预防处置对策

[4] 黄中杰,陈晓林,高速公路液化石油气槽车事故处置措施研究,2013年第3期

[5] 周亮,液化石油气槽车事故应急处置风险防范,2016年第3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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